1991年之前的無版權年代,有些翻譯書標明”譯著“,表示譯者邊翻譯邊自己做文章。
近來臺灣編輯朋友抱怨,她負責的書遇到翻譯拖稿,一拖就是一年,狀況嚴重,延遲書籍出版,影響整個進度。我不禁想,翻譯的圈子不大,口耳相傳之下,該位翻譯恐難在業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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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我想起20年前史蒂芬金的《寫作》中文版。
1980年代,史蒂芬金小說在臺灣建立了不少書迷。當時還是無版權年代,出版社想翻什麼就翻什麼,直至1991年臺灣實施版權法令後,皇冠出版社取得大部分史蒂芬金版權,有計畫的出版史蒂芬金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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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史蒂芬金侃侃而談自己寫作經驗的書,卻被另一家出版社取得版權。此書炙手可熱,必定銷量頗佳,他的書迷想要一窺他內心的世界,必然人手一本。
沒想到,該書的出版竟是一場惡夢!這本不算厚的書,卻有兩位譯者,還翻譯奇差,文筆不流暢不說,更令人憤慨的是書後所附的書單,根本是用電腦軟體翻出來的!比如《孤雛淚》(Oliver Twist)被翻成”奧利佛繩索“,《人魔(漢尼拔)》(Hannibal)譯成漢娜,《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譯成”飛蟲的閣下“。這些都是世界名著呢!
這本由愛書人寫給愛書人看的書,被如此草率處理,身為史蒂芬金迷,看得直跺腳。想必爭議太大,一年後,該書又重譯出版,我兩個版本都有,作為紀念,也作為教訓。
1991年之前的無版權年代,有些翻譯書標明”譯著“,表示譯者邊翻譯邊自己做文章。有的譯者把這些陋習帶到現代,發生令出版社尷尬的事件,也是跟史蒂芬金有關。
30年前,皇冠出版社的”當代名著系列“很受歡迎,他們把當月歐美排行榜搶先翻譯,出版史蒂芬金的《它》(It)時是個壯舉,因為整本書像磚頭一樣厚。近年重新取得版權,重新翻譯出版,我們才知道原來那個磚頭還不夠厚,當年看的其實不是足本,因為譯者把許多部分刪改了,尤其是史蒂芬金的敘事中那些很囉唆其實很好看的部分。
沒想到新版的《它》,譯者又做了跟當年一樣的事,結果被讀者跟原版逐一比照,向出版社反映,出版社負責任的將書回收,換人重新翻譯,一定要校對到完美才出版。
臺灣的翻譯歷史悠久,培養了很多絕佳的譯者,不只要翻得對,還要翻得好看。但翻譯跟任何職業一樣都是良心事業,當然出版社老闆的態度和編輯的校對也很重要。經過這些事件之後,出版界想必更為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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