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马来西亚环境局总监旺阿都拉迪强调,任何人在斜度25度至35度之间的斜坡进行发展或清理土地工作之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IA)研究且获得批准。
旺阿都拉迪今日发文告指出,他昨日已经联同环境及水务部秘书长拿督斯里再尼乌江、雪州环境局局长诺阿兹雅视察淡江水晶山斜坡的泥土清理及砍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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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安邦再也市议会于9月11日已经发出停工指示,根据现场巡视和使用无人机的观测发现,在由发展商开发过的斜坡区域,并没有发现到任何土地侵蚀与沉积控制的行动。
环评报告获批才允动工
环境局提醒各方,在斜度25度至35度的土地进行任何开发或土地清理,必须根据2015年环境品质令(指定活动)(环境影响评估)中所规定的活动;获得相关单位批准的人士则除外。
他表示,任何一方若有意在相关土地进行活动,则必须展开环境影响评估(EIA)研究,并根据相关规定,在进行任何活动之前,取得环境评估报告的批准。
根据第一表第13项活动的规定,包括在斜度为25度至35度之间,面积小于50%的区域进行开发或清理土地;至于第二表的第13项活动,则包括在斜度为25度至35度之间,面积小于50%的区域进行开发或清理土地,以及横越斜度35度或以下的斜坡范围建设道路、隧道或桥梁。
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4A条文的规定,环境局将对任何未经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准而进行规定活动的任何一方采取严厉行动。
一旦罪名成立,违例者可被罚款最多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环境局感谢公众提供情报,若要提供任何有关破坏环境的投报,民众可拨打热线(1800-88-2727),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通过eaduan.doe.gov.my网站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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