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柔佛的李小姐说,她向发展商购买了一间房屋,按买卖合约所说明的日期,应该是在2020年8月交屋。可是,至今大约过期一年,还未有交屋的消息。
ADVERTISEMENT
发展商完成的工程不到70%,也不晓得这房屋何时会建好,最后是否会演变成搁置计划。
她披露,每个月仍继续偿还银行已发放的房贷利息。
她提出的问题如下:1)我们是否能撤销这项交易,然后向发展商取回已付的20%屋款?
2)假如不能,是否可以将房屋脱售?
如何进行,因为房屋只完成不到70%。
3)冠病疫情影响建筑工程进展,是否导致我们不能提出迟交屋索偿?
答: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锺灵指出,在标准的买卖合约,购屋者没赋予取消房屋买卖的权利,房屋在兴建过程中,也不可能脱售,更何况房屋只完成不到70%。
类似这样的问题,这位读者可以向房屋部反映,发展商在推出屋业发展计划的过程中,每半年必须向房屋部呈报产业计划进展,像上述屋业计划的发展商,可能没有做到这一点。
不过,过去一年多来,由于冠病疫情影响建筑工程进展,如果发展商有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就是可以因为冠病疫情的缘故,延迟交屋而不会被索赔或起诉,那么就要看发展商拖欠的情况,是否因为多次的行动管制令,造成建筑工地不能开工。
关于提出索赔的问题,陈锺灵说,要向发展商提出迟交屋索偿要求,惟有等到发展商交屋后才能进行,到时才能计算发展商迟交屋的天数、要提出索偿的数额等要求。
在现阶段,这位读者可以联同其他购屋者集体跟进,包括了解为何房屋兴建工程停顿下来,发展商是否面临财务问题,万一是,是否会有其他公司接管,这样建筑工程还有恢复的希望。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