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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37pm 20/09/2021

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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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商迪巴上訴駁回 維持高庭裁決 納吉等三造成功撤訴

(布城20日訊)上訴庭三司今日一致駁回地毯商提出的上訴,並維持高庭的裁決,即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以及華玲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的申請,撤銷迪巴要求他們負責支付其公司Carpet Raya欠稅收局的稅款訴訟。

高庭是在2020年7月16日,以起訴人的案情顯然不成立為由,批准納吉、羅斯瑪和阿都阿茲的申請,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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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巴、其公司Carpet Raya及其胞弟兼該公司董事拉仄斯隨後提出兩項上訴,要求撤銷高庭的裁決。在第一宗上訴案,納吉和羅斯瑪被列為答辯人;第二宗上訴案的答辯人則是阿都阿茲。

以拿督莫哈末扎比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於今日聆聽了訴辯雙方的代表律師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另二司為拿督哈嘉阿茲莎和拿督南塔峇蘭。

上訴指控不成立

莫哈末扎比丁在裁決中指出,上訴庭三司一致認為,高庭法官的裁決是正確的,即此訴訟案被撤銷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

他指出,上訴人在訴狀中提出的指控,很明顯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案件進入審訊階段,也是失敗的。

“有鑑於此,這兩宗上訴案皆沒有理據,上訴被駁回,維持高庭的裁決。”

訴方須付2萬堂費

同時,他也諭令兩宗上訴案的訴方,必須各支付1萬令吉的堂費。

今日代表上訴人陳詞的律師是丹尼爾;答辯人納吉和羅斯瑪的代表律師是大衛馬修,阿都阿茲的代表律師則是柏拉瑪詹德蘭。

答辯人是於2019年9月24日,以有關訴訟是毫無根據及無理取鬧為由,向高庭提出撤銷訴訟申請。

迪巴是於2018年11月15日入稟法庭。他和其公司於2004至2010年期間成為納吉和羅斯瑪在土地及商業交易的中介。

他說,阿都阿茲也成為納吉夫婦在上述交易的中介,併成為這對夫婦及Carpet Raya公司的中間人。

迪巴指出,他收到內陸稅收局志期2018年3月2日的信函,要求他解決其公司和他個人累積的逾600萬令吉稅務,不包括罰款與利息。

迪巴說,他拒絕按照納吉夫婦的指示,介入私家偵探峇拉的民事訴訟後,於2012年與納吉夫婦的關係生變,隨後收到稅收局的追稅信,而阿都阿茲也知曉此事。

他指控納吉夫婦指示內陸稅收局採取法律行動,下令其公司清盤,他也因此被禁出國、遭馬銀行取消交易便利,以及遭宜家取消與其公司的合約。

起訴人要求法庭宣判納吉夫婦應負責支付有關稅務,同時要求其他賠償,包括已支付馬銀行的50萬令吉賠償、4700萬令吉無法履行合約賠償、7400萬令吉宜家合約取消賠償、2億令吉誹謗損失、3700萬令吉因納吉不當行為導致的賠償,以及嚴重損害賠償1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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