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经年,过去让非穆斯林心惊胆颤的355修正案,俗称哈迪阿旺法案,又重回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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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依斯迈说,355修正案(正确名称是《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正在草拟中,下个月中旬会提交给各州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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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这种审议只是形式。通过之后,下一步就是提呈国会。
当然,到时不再是哈迪阿旺以私人动议的方式提呈,而是以政府法案的形式出现。两者的不同在于,私人动议可以束之高阁,只要政府和议长不愿意,就不见天日;但是,一旦成为政府法案,就必定要提呈辩论和表决。
过去,哈迪阿旺曾经分别在2016年5月、11月及2017年4月,3次提呈355法令修正案的私人法案动议,不过,他当时还是反对党,提案没有获得国阵政府接受,所以直到会期结束,都未能启动。
时过境迁,国阵倒了,希盟垮了,现任政府是国盟和国阵通婚,生出的孩子就会有哈迪的DNA,伊党又怎能会放弃修正355法令!
当然,如果说由政府草拟的355修正案就是哈迪阿旺法案,未免过早定论。目前还未见到政府修正案的内容,不能断言它就是哈迪阿旺的版本。
但是,一旦修正355法令,就肯定要扩大伊斯兰法庭的权限,这难免对现有的法庭和法律形成排挤效应;大马沿自英国系统的司法制将受到冲击,一国两制,无所适从。
而非穆斯林社会更加担心,一旦扩大伊斯兰法庭的权限,形同伊法地位大跃升,会导致大马社会更加伊斯兰化,破坏多元社会的特质。
这不是危言耸听。吉兰丹州议会多年以前就已经通过伊斯兰刑事法(Hudud),俗称断肢法,它涵盖6大项罪名和刑罚,包括偷窃(断肢)、抢劫(断肢)、诬陷通奸(80鞭)、通奸(丢石头至死或100鞭)、饮酒(40至100鞭)、叛教(终身监禁至反省为止)。
登嘉楼州议会也已经通过类似的伊斯兰刑事法。
只是,丹州和登州修法因为抵触联邦法律的355法令,而无法落实。现有的联邦355法令,阐明伊斯兰法庭刑事判罪权限,不能判处监禁超过3年,不能鞭笞超过6鞭,不能罚款超过5千令吉。换句话说,联邦355法令抵挡住了伊斯兰刑事法;一旦修改355,就是对伊刑法大开方便之门。
客观而言,哈迪阿旺提出的私人法案动议,其内容比丹州和登州放宽一些,这或许是要避免造成Hudud恐慌。它寻求把355限制伊法庭判决3年监禁的顶限,提高到30年,6鞭提高到100鞭,5千令吉提高到10万令吉,个中没有提到断肢和丢石的处罚。
只是,这些伊刑罚依然和现有的刑事法相差甚远。譬如婚前性行为基本上无罪,但是,在伊刑法下,可以被视为通奸,面对长期监禁和鞭笞最高100鞭。 而喝酒80鞭,叛教监禁最高30年,也和大马当前社会环境格格不入。
尽管伊党一再表示伊斯兰法只是实施于穆斯林,但是,非穆斯林,以及部分穆斯林担心伊法庭权限扩大之后,大马法律将会变质,大马社会也会更加伊斯兰化。
而宪法第8条文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会因为种族、宗教、身分、出生地、性别等因素而受到不同对待;宪法条文的崇高精神,将因为修改355而遭到侵蚀。
依斯迈政府的355修正案,和哈迪阿旺法案是否有差别?这有待修正案的公布。
不管怎样,任何修改355的举动都令人担心,因为它会影响国家体制,不仅关乎穆斯林,也涉及全体人民。
在提呈国会之前,联邦政府不仅是提交各州审议,也应该让朝野政党参与讨论,体现跨政党合作的精神,并寻求广泛的社会共识;否则,不宜轻举妄动,以免动摇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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