闊別經年,過去讓非穆斯林心驚膽顫的355修正案,俗稱哈迪阿旺法案,又重回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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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依斯邁說,355修正案(正確名稱是《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案》)正在草擬中,下個月中旬會提交給各州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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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這種審議只是形式。通過之後,下一步就是提呈國會。
當然,到時不再是哈迪阿旺以私人動議的方式提呈,而是以政府法案的形式出現。兩者的不同在於,私人動議可以束之高閣,只要政府和議長不願意,就不見天日;但是,一旦成為政府法案,就必定要提呈辯論和表決。
過去,哈迪阿旺曾經分別在2016年5月、11月及2017年4月,3次提呈355法令修正案的私人法案動議,不過,他當時還是反對黨,提案沒有獲得國陣政府接受,所以直到會期結束,都未能啟動。
時過境遷,國陣倒了,希盟垮了,現任政府是國盟和國陣通婚,生出的孩子就會有哈迪的DNA,伊黨又怎能會放棄修正355法令!
當然,如果說由政府草擬的355修正案就是哈迪阿旺法案,未免過早定論。目前還未見到政府修正案的內容,不能斷言它就是哈迪阿旺的版本。
但是,一旦修正355法令,就肯定要擴大伊斯蘭法庭的權限,這難免對現有的法庭和法律形成排擠效應;大馬沿自英國系統的司法制將受到衝擊,一國兩制,無所適從。
而非穆斯林社會更加擔心,一旦擴大伊斯蘭法庭的權限,形同伊法地位大躍升,會導致大馬社會更加伊斯蘭化,破壞多元社會的特質。
這不是危言聳聽。吉蘭丹州議會多年以前就已經通過伊斯蘭刑事法(Hudud),俗稱斷肢法,它涵蓋6大項罪名和刑罰,包括偷竊(斷肢)、搶劫(斷肢)、誣陷通姦(80鞭)、通姦(丟石頭至死或100鞭)、飲酒(40至100鞭)、叛教(終身監禁至反省為止)。
登嘉樓州議會也已經通過類似的伊斯蘭刑事法。
只是,丹州和登州修法因為牴觸聯邦法律的355法令,而無法落實。現有的聯邦355法令,闡明伊斯蘭法庭刑事判罪權限,不能判處監禁超過3年,不能鞭笞超過6鞭,不能罰款超過5千令吉。換句話說,聯邦355法令抵擋住了伊斯蘭刑事法;一旦修改355,就是對伊刑法大開方便之門。
客觀而言,哈迪阿旺提出的私人法案動議,其內容比丹州和登州放寬一些,這或許是要避免造成Hudud恐慌。它尋求把355限制伊法庭判決3年監禁的頂限,提高到30年,6鞭提高到100鞭,5千令吉提高到10萬令吉,箇中沒有提到斷肢和丟石的處罰。
只是,這些伊刑罰依然和現有的刑事法相差甚遠。譬如婚前性行為基本上無罪,但是,在伊刑法下,可以被視為通姦,面對長期監禁和鞭笞最高100鞭。 而喝酒80鞭,叛教監禁最高30年,也和大馬當前社會環境格格不入。
儘管伊黨一再表示伊斯蘭法只是實施於穆斯林,但是,非穆斯林,以及部分穆斯林擔心伊法庭權限擴大之後,大馬法律將會變質,大馬社會也會更加伊斯蘭化。
而憲法第8條文闡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會因為種族、宗教、身分、出生地、性別等因素而受到不同對待;憲法條文的崇高精神,將因為修改355而遭到侵蝕。
依斯邁政府的355修正案,和哈迪阿旺法案是否有差別?這有待修正案的公佈。
不管怎樣,任何修改355的舉動都令人擔心,因為它會影響國家體制,不僅關乎穆斯林,也涉及全體人民。
在提呈國會之前,聯邦政府不僅是提交各州審議,也應該讓朝野政黨參與討論,體現跨政黨合作的精神,並尋求廣泛的社會共識;否則,不宜輕舉妄動,以免動搖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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