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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4pm 24/09/2021

阿旦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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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批准申请 阿旦杜雅家属允索控方证人供词

(布城24日讯)上诉庭今天批准蒙古女郎家属提出的上诉申请,允许索取警方调查阿旦杜雅命案的证人口供书,充作这起索偿1亿令吉的民事诉讼用途。

《马新社》报导,法官拿督诺比阿里芬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阿旦杜雅家属可获得的证人口供书包括控方证人、两名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以及政治分析员阿都拉萨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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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谕令,通过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录取的口供书副本,须从今日裁决日算起的两周内交给上诉人(阿旦杜雅家属)。”

诺比指出,用于这宗刑事案件审讯的口供书不是保密的文件,法庭也不认为这样构成干扰本案证人的风险,因为阿兹拉和西鲁的案件早已审结。

另2名法官为拿督苏邦里安和拿督斯里玛丽安娜,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阿旦杜雅家属的上诉申请,推翻高庭驳回他们索取口供书申请的判决。

阿旦杜雅的父亲沙里布、母亲阿丹瑟瑟和儿子孟坤沙盖于2007年6月4日入禀法庭提出诉讼申请,把阿兹拉、西鲁、阿都拉萨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他们控诉自己因阿旦杜雅命案遭受精神和心理创伤,因而索取1亿令吉的惩戒性损害赔偿和严重损害赔偿。

法官今天通过视讯宣判说,1950年证据法令第124条文即有关口供不能公开的条文,并不适用于阿旦杜雅家属的案件。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传召证人录取的口供书,将能够为这起命案佐证,进而助阿旦杜雅家属继续这起诉讼。

阿旦杜雅家属的律师是桑吉高,高级联邦律师阿兹利扎则代表政府。

阿都拉萨被控教唆西鲁和阿兹拉谋杀阿丹杜雅,但法庭在没有传召阿都拉萨自辩情况下,于2008年10月裁定他无罪释放;而高庭于2009年裁定西鲁和阿兹拉谋杀罪成。

2013年8月23日,上诉庭批准阿兹拉和西鲁的上诉申请,裁定无罪释放,但联邦法院于2015年1月13日批准控方上诉申请,推翻上诉庭的决定,并恢复高庭裁定两人罪成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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