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訊)上訴庭今天批准蒙古女郎阿旦杜雅家屬提出的上訴申請,允許索取警方調查阿旦杜雅命案的證人口供書,充作這起索償1億令吉的民事訴訟用途。
《馬新社》報導,法官拿督諾比阿里芬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說,阿旦杜雅家屬可獲得的證人口供書包括控方證人、兩名前特警阿茲拉和西魯,以及政治分析員阿都拉薩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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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諭令,通過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條文錄取的口供書副本,須從今日裁決日算起的兩週內交給上訴人(阿旦杜雅家屬)。”
諾比指出,用於這宗刑事案件審訊的口供書不是保密的文件,法庭也不認為這樣構成干擾本案證人的風險,因為阿茲拉和西魯的案件早已審結。
另2名法官為拿督蘇邦裡安和拿督斯里瑪麗安娜,上訴庭三司一致批准阿旦杜雅家屬的上訴申請,推翻高庭駁回他們索取口供書申請的判決。
阿旦杜雅的父親沙里布、母親阿丹瑟瑟和兒子孟坤沙蓋於2007年6月4日入稟法庭提出訴訟申請,把阿茲拉、西魯、阿都拉薩和大馬政府列為答辯人,他們控訴自己因阿旦杜雅命案遭受精神和心理創傷,因而索取1億令吉的懲戒性損害賠償和嚴重損害賠償。
法官今天通過視訊宣判說,1950年證據法令第124條文即有關口供不能公開的條文,並不適用於阿旦杜雅家屬的案件。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條文傳召證人錄取的口供書,將能夠為這起命案佐證,進而助阿旦杜雅家屬繼續這起訴訟。
阿旦杜雅家屬的律師是桑吉高,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利扎則代表政府。
阿都拉薩被控教唆西魯和阿茲拉謀殺阿丹杜雅,但法庭在沒有傳召阿都拉薩自辯情況下,於2008年10月裁定他無罪釋放;而高庭於2009年裁定西魯和阿茲拉謀殺罪成。
2013年8月23日,上訴庭批准阿茲拉和西魯的上訴申請,裁定無罪釋放,但聯邦法院於2015年1月13日批准控方上訴申請,推翻上訴庭的決定,並恢復高庭裁定兩人罪成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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