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电检局最近要求两家本地广播公司,停止在各自的家庭购物节目中展示男性和女性内衣。虽然节目中没有让模特儿现场穿上内衣展示,也不涉及任何不雅的视觉展示,但推销内衣裤被电检局认为冒犯社会,此措施引起了众人议论。
电检局过去出其不意的措施常令人错愕和不解,引人不满。本报采访电影上诉委员会前会员拿督吴恒灿,回应审视自英殖民时期屹立不坠的电检制度;了解拉曼大学中文媒体系讲师刘惟诚对电检局的决定有什么看法;以及蒙纳士大学性别与宗教研究副教授黄瑞莲,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探讨审查制度严厉的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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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代言内衣广告曾被禁播
1939年有部美国电影《俄宫艳使(Ninotchka)》,女主角葛丽泰·嘉宝在里面说了一句话:“我不想看到我的国家,因为我的内衣而受威胁。”
其实内衣裤展示被禁止不只在大马发生,歌手凯莉米洛代言的内衣广告曾于2003年,被认为太暴露而禁播;林志玲代言的中国内衣品牌,被认为在广告中过于卖弄性感,被民众投诉容易引人犯罪,央视勒令禁播,部分地铁站广告和宣传照被撤。
当年有主持人间接批评林志玲:“女人穿得少是一种骚扰。”
但是,大马这两个家庭购物节目所展示的男女内衣裤,只不过是放在展示架上或人体模型上,根本没穿在模特儿身上。因此而被禁播,在任何国家前所未有。
吴恒灿:委员会探讨原因
不满被删禁 可上诉
国家电影上诉委员会前会员吴恒灿担任委员已有18年,审看过的电影累计400多部。
该委员会由15人组成,成员来自警方、宗教司、教育部、国安部及社会各阶层人士,职责主要是审查被电检局禁止或被限制的电影或广告,探讨被禁或被删减的原因,然后再由15名成员投票是否认同电检局的决定。
每一部电影或广告由电检局3个代表(主席,副主席和秘书)观看和审查,再根据《2002年影片审查法令》决定该电影或广告的命运。
这项法令是英殖民时期留下的产物,是管制影片和影片宣传材料的法律。为了监督电检局的决定是否正确,法令之下容许成立电影上诉委员会,让不满电检局决定的人提出上诉。
非任何人有权上诉
但吴恒灿强调,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利上诉,比如说从国外入口的电影,有权上诉的人只能是由入口的商家,或是电影公司(有版权的个人或团体),公众并没有这个权利。
他举例,电检局多年来设下的行内潜规矩:“电检局的指南规定电影和广告不能有接吻画面,但又不是一律说不让接吻画面出现,国外电影常出现的接吻画面被认为是种礼仪,这是被允许的。”
但是他表示,国内的剧本最好是“pandai pandai”(看着办)。
他再举个例子,“大马电影不能拍‘鬼’,但为什么我们还能产出那么多恐怖片?因为电影结尾都出现伊斯兰教真主的画面,将鬼魂消灭掉。”
3岁婴儿露臀禁播
他回忆起2015年一则爽身粉广告被禁止播放的事件。有个知名爽身粉品牌在广告中以3岁婴儿为主角,婴儿露出臀部而被电检局禁止播放广告。
“广告商投诉到上诉委员会,我们认为这个臀部是很可爱的,并没有色情元素。3岁的孩子怎么会造成邪念?”
上诉委员会全体一致推翻电检局的决定。虽然指南表示不能露出臀部,但是并没有详细指明是什么年龄层或性别的臀部。此后他们规定5岁以下婴儿的臀部是可以露在广告的。
要求停止展示内衣裤,跟婴儿露出臀部具有十分相似的共同点。
“内衣内裤并不会影响到别人有非分之想,而且指南也没有规定不能拍内衣内裤。”
经过查证,记者发现《电检指南》第3篇广告的部分,只说明“素材该维持在良好的标准水平,商品和服务的展示应符合道德标准。”
指南从头到尾未提及内衣裤,最相近的产品只有第1.1.23列出的“保健品、卫生巾、成人失禁广告不得有违礼仪。”
指马走向宗教极端化
那么内衣裤展示向来都好好的,为什么会忽然产生这场风波?吴恒灿表示:“马来西亚已经走向宗教极端化的现象,说不定是一些观众自己看来,自己感觉到不愉快,根据个人的感觉投诉的。”
他认为,现在已经是科技时代,看电影的人是越来越少的。网络的东西也真的控制不到。
“我不能说电检局的人食古不化,只能说他们考虑的问题是按照指南的注解而做出的决定。这个决定很多都可以根据法令被挑战的。”
他补充,“对多数人来说,婴儿臀部没有什么啊,内衣裤是被当作衣服配件来卖。这个(指示)被通过的话,我会很担心以后游泳裤展示会不会也被禁止,接下来到个人健康产品、卫生棉、护肤品、化妆品……?”
刘惟诚:虽仅提醒非禁令
施压起寒蝉效应
尽管电检局只是“提醒、建议”并非发出禁令,商家或电视台也可以提出上诉表达不满,但刘惟诚认为,无论当局使用什么字眼,实际上都是一种施压,也会起到寒蝉效应。
他说:“无论是电检局还是新闻部,媒体对政府的政策是非常敏感的,加上大马媒体生态基本上是尽可能不去挑战政府权威,为了避免日后法律纠纷而选择避重就轻。”
“就算最后上诉得直,对媒体和企业的伤害也已经造成。从商业角度来看,上诉过程中损失的销售额该找谁负责?未来媒体在接类似‘敏感’广告时也会再三思,因为他们也不清楚政府的底线在哪里。”
马国情保守 扼杀创意产业
相比邻国新加坡和泰国,我国国情相对保守,这将扼杀本地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机会以及更多可能性。此外,一个国家的民风越保守,就意味着该国政府的管制越强硬,在各个方面都会间接影响外资。
刘惟诚举例,虽然泰国在宗教上非常保守,但文化却很开放,所以创意产业百家争鸣;反观大马国情较为保守,多少会影响商业模式以至于创意产业较难蓬勃发展。
“之后可能泳衣也不可以展示,到最后连选美比赛都不能转播?” 他补充,继“撤贴身衣物广告”事件后,令人担心电检局会否加以限制产品的介绍方式和展示过程,出现无法让人畅所欲言的情况,以及更多保守政策接踵出台。
黄瑞莲:归类为“不体面”
“LGBT被审查 不合理”
在电检局的审查指南中的主题包括宗教、爱情、 LGBT(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及共产主义。
针对我国有关LGBT的事情被归类为“不体面”而被审查,黄瑞莲认为这并不合理:“我们必须承认LGBT的存在以及他们的权益,权力层也要意识到,很多已经准备好或想要知道这方面知识的普通年轻人,已经开始了性关系。”
黄瑞莲认为,政府和电检局在面对敏感话题时,经常以“不符合国情”为由,她批评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借口。因为从审查制度到平等权利,良好的性别教育是建立于人权框架内,涉及女性权益、儿童权益和性别权益。
此外,黄瑞莲表示,不少人认为所谓“性开放”违反了亚洲价值观,实则为一种非常具破坏性和排他性的做法。“这是危险且不诚实的争论,就像当局排除了确实存在大马的LGBT群体,不承认人的性向是多元的。”
她进一步解释,全面性教育涵盖很多课题,包括不同的性取向:“我们不应该假装我们都是“直”的,全面性教育也包括创造一个安全的空间,让学生和青少年可以自由和公开地讨论性和性行为。”
错把公众当无法独立思考小孩
随着社会思想的开放,黄瑞莲认为,如今民众的思考模式更具批判性,作为催化剂的标记运动如 #bersih、#Solidarity等,都显示了年轻族群比以往更勇于发声且挺身抗议,受够了被当作孩子对待,这些都是正向讯号。
“与其将一切都保密或列为禁忌,甚至把这些事定为非法行为,倒不如提供一个机会让他们公开地讨论。”
“审查委员会的做法有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把我们当成无法独立思考的小孩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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