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電檢局最近要求兩家本地廣播公司,停止在各自的家庭購物節目中展示男性和女性內衣。雖然節目中沒有讓模特兒現場穿上內衣展示,也不涉及任何不雅的視覺展示,但推銷內衣褲被電檢局認為冒犯社會,此措施引起了眾人議論。
電檢局過去出其不意的措施常令人錯愕和不解,引人不滿。本報採訪電影上訴委員會前會員拿督吳恆燦,回應審視自英殖民時期屹立不墜的電檢制度;瞭解拉曼大學中文媒體系講師劉惟誠對電檢局的決定有什麼看法;以及蒙納士大學性別與宗教研究副教授黃瑞蓮,從女性主義的角度探討審查制度嚴厲的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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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代言內衣廣告曾被禁播
1939年有部美國電影《俄宮豔使(Ninotchka)》,女主角葛麗泰·嘉寶在裡面說了一句話:“我不想看到我的國家,因為我的內衣而受威脅。”
其實內衣褲展示被禁止不只在大馬發生,歌手凱莉米洛代言的內衣廣告曾於2003年,被認為太暴露而禁播;林志玲代言的中國內衣品牌,被認為在廣告中過於賣弄性感,被民眾投訴容易引人犯罪,央視勒令禁播,部分地鐵站廣告和宣傳照被撤。
當年有主持人間接批評林志玲:“女人穿得少是一種騷擾。”
但是,大馬這兩個家庭購物節目所展示的男女內衣褲,只不過是放在展示架上或人體模型上,根本沒穿在模特兒身上。因此而被禁播,在任何國家前所未有。
吳恆燦:委員會探討原因
不滿被刪禁 可上訴
國家電影上訴委員會前會員吳恆燦擔任委員已有18年,審看過的電影累計400多部。
該委員會由15人組成,成員來自警方、宗教司、教育部、國安部及社會各階層人士,職責主要是審查被電檢局禁止或被限制的電影或廣告,探討被禁或被刪減的原因,然後再由15名成員投票是否認同電檢局的決定。
每一部電影或廣告由電檢局3個代表(主席,副主席和秘書)觀看和審查,再根據《2002年影片審查法令》決定該電影或廣告的命運。
這項法令是英殖民時期留下的產物,是管制影片和影片宣傳材料的法律。為了監督電檢局的決定是否正確,法令之下容許成立電影上訴委員會,讓不滿電檢局決定的人提出上訴。
非任何人有權上訴
但吳恆燦強調,不是任何人都有權利上訴,比如說從國外入口的電影,有權上訴的人只能是由入口的商家,或是電影公司(有版權的個人或團體),公眾並沒有這個權利。
他舉例,電檢局多年來設下的行內潛規矩:“電檢局的指南規定電影和廣告不能有接吻畫面,但又不是一律說不讓接吻畫面出現,國外電影常出現的接吻畫面被認為是種禮儀,這是被允許的。”
但是他表示,國內的劇本最好是“pandai pandai”(看著辦)。
他再舉個例子,“大馬電影不能拍‘鬼’,但為什麼我們還能產出那麼多恐怖片?因為電影結尾都出現伊斯蘭教真主的畫面,將鬼魂消滅掉。”
3歲嬰兒露臀禁播
他回憶起2015年一則爽身粉廣告被禁止播放的事件。有個知名爽身粉品牌在廣告中以3歲嬰兒為主角,嬰兒露出臀部而被電檢局禁止播放廣告。
“廣告商投訴到上訴委員會,我們認為這個臀部是很可愛的,並沒有色情元素。3歲的孩子怎麼會造成邪念?”
上訴委員會全體一致推翻電檢局的決定。雖然指南表示不能露出臀部,但是並沒有詳細指明是什麼年齡層或性別的臀部。此後他們規定5歲以下嬰兒的臀部是可以露在廣告的。
要求停止展示內衣褲,跟嬰兒露出臀部具有十分相似的共同點。
“內衣內褲並不會影響到別人有非分之想,而且指南也沒有規定不能拍內衣內褲。”
經過查證,記者發現《電檢指南》第3篇廣告的部分,只說明“素材該維持在良好的標準水平,商品和服務的展示應符合道德標準。”
指南從頭到尾未提及內衣褲,最相近的產品只有第1.1.23列出的“保健品、衛生巾、成人失禁廣告不得有違禮儀。”
指馬走向宗教極端化
那麼內衣褲展示向來都好好的,為什麼會忽然產生這場風波?吳恆燦表示:“馬來西亞已經走向宗教極端化的現象,說不定是一些觀眾自己看來,自己感覺到不愉快,根據個人的感覺投訴的。”
他認為,現在已經是科技時代,看電影的人是越來越少的。網絡的東西也真的控制不到。
“我不能說電檢局的人食古不化,只能說他們考慮的問題是按照指南的註解而做出的決定。這個決定很多都可以根據法令被挑戰的。”
他補充,“對多數人來說,嬰兒臀部沒有什麼啊,內衣褲是被當作衣服配件來賣。這個(指示)被通過的話,我會很擔心以後游泳褲展示會不會也被禁止,接下來到個人健康產品、衛生棉、護膚品、化妝品……?”
劉惟誠:雖僅提醒非禁令
施壓起寒蟬效應
儘管電檢局只是“提醒、建議”並非發出禁令,商家或電視臺也可以提出上訴表達不滿,但劉惟誠認為,無論當局使用什麼字眼,實際上都是一種施壓,也會起到寒蟬效應。
他說:“無論是電檢局還是新聞部,媒體對政府的政策是非常敏感的,加上大馬媒體生態基本上是儘可能不去挑戰政府權威,為了避免日後法律糾紛而選擇避重就輕。”
“就算最後上訴得直,對媒體和企業的傷害也已經造成。從商業角度來看,上訴過程中損失的銷售額該找誰負責?未來媒體在接類似‘敏感’廣告時也會再三思,因為他們也不清楚政府的底線在哪裡。”
馬國情保守 扼殺創意產業
相比鄰國新加坡和泰國,我國國情相對保守,這將扼殺本地創意產業蓬勃發展的機會以及更多可能性。此外,一個國家的民風越保守,就意味著該國政府的管制越強硬,在各個方面都會間接影響外資。
劉惟誠舉例,雖然泰國在宗教上非常保守,但文化卻很開放,所以創意產業百家爭鳴;反觀大馬國情較為保守,多少會影響商業模式以至於創意產業較難蓬勃發展。
“之後可能泳衣也不可以展示,到最後連選美比賽都不能轉播?” 他補充,繼“撤貼身衣物廣告”事件後,令人擔心電檢局會否加以限制產品的介紹方式和展示過程,出現無法讓人暢所欲言的情況,以及更多保守政策接踵出臺。
黃瑞蓮:歸類為“不體面”
“LGBT被審查 不合理”
在電檢局的審查指南中的主題包括宗教、愛情、 LGBT(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及共產主義。
針對我國有關LGBT的事情被歸類為“不體面”而被審查,黃瑞蓮認為這並不合理:“我們必須承認LGBT的存在以及他們的權益,權力層也要意識到,很多已經準備好或想要知道這方面知識的普通年輕人,已經開始了性關係。”
黃瑞蓮認為,政府和電檢局在面對敏感話題時,經常以“不符合國情”為由,她批評這是一個不合理的藉口。因為從審查制度到平等權利,良好的性別教育是建立於人權框架內,涉及女性權益、兒童權益和性別權益。
此外,黃瑞蓮表示,不少人認為所謂“性開放”違反了亞洲價值觀,實則為一種非常具破壞性和排他性的做法。“這是危險且不誠實的爭論,就像當局排除了確實存在大馬的LGBT群體,不承認人的性向是多元的。”
她進一步解釋,全面性教育涵蓋很多課題,包括不同的性取向:“我們不應該假裝我們都是“直”的,全面性教育也包括創造一個安全的空間,讓學生和青少年可以自由和公開地討論性和性行為。”
錯把公眾當無法獨立思考小孩
隨著社會思想的開放,黃瑞蓮認為,如今民眾的思考模式更具批判性,作為催化劑的標記運動如 #bersih、#Solidarity等,都顯示了年輕族群比以往更勇於發聲且挺身抗議,受夠了被當作孩子對待,這些都是正向訊號。
“與其將一切都保密或列為禁忌,甚至把這些事定為非法行為,倒不如提供一個機會讓他們公開地討論。”
“審查委員會的做法有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把我們當成無法獨立思考的小孩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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