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5日訊)國家安全理事會最新公佈的國家復甦計劃標準作業程序(SOP)再次放寬措施,進入國家復甦計劃第2階段的州屬或直轄區,獲准在沒有觀眾的情況下舉辦體育比賽,包括大馬足球聯賽(MFL)也獲准重新複賽。
無論如何,SOP也闡明,相關的體育比賽需由青年及體育部舉辦、大馬足球聯賽或獲得青體部特別批准才能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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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國家復甦計劃第三階段的州屬或直轄區,則能在沒有觀眾或支持者在場的情況下,舉辦獲得青體部所批准的社區、縣、州或全國級的身體接觸或無身體接觸體育比賽。
獲得青體部批准的非身體接觸比賽,參與的人數則不能超過250人。
至於國際級的賽會,則需遵照青體部所批准的特定條例,以“體育泡泡”形式,在沒有觀眾或支持者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比賽。
復甦四允50%觀眾觀賽
國家復甦計劃第四階段的州屬或直轄區,則可以舉辦青體部所批准的所有級別賽事,並且可以依據場地的大小,允許50%或1萬人(視何者為低)的觀眾或支持者現場觀賽。
獲得青體部批准的比賽,參賽人數則不超過1000人,可舉辦的體育比賽包括鐵人三項、公開游泳、馬拉松、越野競賽、障礙賽、腳車比賽等。
馬來西亞運動員、教練、官員或技術人員參加國外比賽,須在青體部或國家體育理事會的支持下,獲得移民局的批准;外國運動員、教練、官員或技術人員進入馬來西亞,也需要在青體部或國家體育理事會的支持下,獲得移民局的批准,並遵守外國人進入大馬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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