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依淡25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雖然警方建議對樂齡人士更新駕照施加特殊條件,但交通部必須進行全面探討,不能只是以年齡來判斷駕駛能力。
魏家祥今日發表文告說,交通部向來專注於通過教育、執法和宣導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制定和改進政策,向大眾推廣道路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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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那些有能力和可安全駕駛的人士,將獲得駕駛執照。”
他說,針對限制發出駕照給70歲或超過70歲樂齡人士的建議,我們必須探討一個更廣泛和全面的方案,包括流動性的需要及其他社會經濟因素,而不是純粹以年齡因素作為考量。
他指出,關於數個新聞網站所報道的“根據年齡限制發出路稅”的建議,這項建議可能導致一些人刻意向其他人借用車輛,以避免受到約束。
“任何針對駕照和路稅政策所做出的更變,必須從系統上和以證據為基礎的方式進行。如果只是以駕駛者的年齡或基於獨立個案,或軼聞證據下拒絕讓某人成為駕駛者,這是一種歧視的行為。”
限制年齡造成不便
他說,駕照涵蓋車輛和摩托車,根據年齡限制發出駕照會為民眾帶來不便,尤其是住在鄉區依賴摩托車代步的人士。
“此事必須集思廣益,收集更多相關人士的建議,做出更詳細的規劃,以達到理想與有效的效果。一些社會經濟因素,如使用交通工具來謀生及緊急情況與醫療用途等,有必要考量與從長計議。”
他說,全球大多數國家都面臨與老年司機相關的道路安全問題,但在通過認可的測試,透明化的驗證該人是否適合駕駛後,根據年齡撤銷或限制任何人的駕照應該是最後的方案。
“由於各種原因,包括與醫療條件相關的原因,許多年齡超過70歲的司機與年輕人相比,仍然擁有良好的駕駛能力。”
他指出,333法令的第30條文已闡明,任何擁有執照者若出現任何可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醫療原因,可到任何陸路交通局申報自願放棄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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