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6日讯)网媒《Malaysia Gazette》昨日上载一则标题为《70岁的乐龄司机必须将驾驶执照交还给陆路交通局》的报道,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今日在脸书发文驳斥有关说法。
魏家祥在脸书上载该报道截图,并在该截图标记上“假的”(PAL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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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文说,现有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0条文规定,当驾驶者或驾照持有者的健康状况处于不满意及可能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时,他们有责任自愿放弃驾照。
该条文阐明,任何拥有驾照者若出现任何可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医疗原因,可到任何陆路交通局申报自愿放弃驾照。
记者今早浏览《Malaysia Gazette》网站时,发现标题为《70岁的乐龄司机必须将驾驶执照交换给陆路交通局》的报道已被撤下。
年龄不是唯一判断驾驶能力的考量
魏家祥昨日在脸书发布视频时表示,虽然警方建议对乐龄人士更新驾照施加特殊条件,但交通部必须进行全面探讨,不能只是以年龄来判断驾驶能力。
他说,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那些有能力和可安全驾驶的人士,将获得驾驶执照。
他说,全球大多数国家都面临与老年司机相关的道路安全问题,但在通过认可的测试,透明化的验证该人是否适合驾驶后,根据年龄撤销或限制任何人的驾照应该是最后的方案。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与医疗条件相关的原因,许多年龄超过70岁的司机与年轻人相比,仍然拥有良好的驾驶能力。”
他指出,333法令的第30条文已阐明,任何拥有执照者若出现任何可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医疗原因,可到任何陆路交通局申报自愿放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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