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隨著政壇盛傳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有意在來臨的巫統黨選中“攻頂”欲重當巫統主席,資深律師莫哈末哈尼夫直言,雖然黨選已延後至2022年舉行,納吉根本不具競選巫統主席職的資格!
他說,同樣的,納吉也沒有資格在第15屆全國大選中出任候選人,因他已被法庭定罪,而且目前也面對其他多項官司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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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尼夫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說,由於受制於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9A(b)條文,納吉沒有格競選黨主席職。
他說,這條文闡明,一旦被定罪,當事人就喪失了在獲註冊團體掌握黨職、成為一名顧問或一名員工的資格。
“該法令的條文也闡明一旦被罰款不少過2000令吉,或被判監禁不少於一年,當事人便喪失了競選資格。”
雖然如此,莫哈末哈尼夫補充,納吉仍可向社團註冊局總監,申請撤銷其不具競選資格的地位,至於他能否申請得直,取決於總監所作最終決定。
他進一步說明,如果納吉的申請遭到社團註冊局駁回,納吉也可向內政部提出撤銷他不具競選資格的申請。
2020年7月28日,納吉在挪用SRC公司(一馬發展公司的前子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面對3項刑事失信、3項洗錢和1項濫權控狀下被判罪名成立,被吉隆坡高庭判以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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