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8日訊)巫統邊佳蘭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說,罷免選舉法令和反跳槽法令都有各自的優勢,並認為兩者能以混合(hybrid)方式落實,以賦予人民更多的權利和讓選民重拾對投票的信心。
她也是國會下議院前副議長。她昨晚出席淨選盟2.0舉辦的線上對話會時指出,國會議員的確會因為各種原因離開政黨,我國需要一個機制以針對相關行為作出評估,而罷免選舉法令是能夠讓人民自己決定是否要此發動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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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根據政府與希盟諒解備忘錄(MOU)的第一次理事會會議,政府可能將考慮以混合方式落實這兩項法令。
沈志勤:2法令皆存弱點
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說,這兩項法令皆存在各自的弱點,反跳槽法令是非常簡單直接的法令,如果議員跳槽,其議席將被懸空以進行補選,而至於罷免選舉法令則可以概括到很多方面。
他認為,罷免選舉法令是非常“先進”的機制,惟我國恐怕難以落實相關的機制,這是因為該機制需要花非常長的時間來完成,以及可能會在國內某些選區難以完成,而且成本也將非常得高。
他說,罷免需要考慮到許多因素,例如選舉委員會是否能夠應付多場的罷免等。
馬迪烏斯:沙人民期待落實
鬥亞蘭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馬迪烏斯登敖則表示,無論罷免選舉法令或反跳槽法令,兩者對於我國的政治環境都非常重要,而沙巴自1967年起就已出現跳槽事件,因此沙巴人民期待我國儘快落實相關法令。
黃進發:阻濫權跳槽
罷免選舉更具彈性
政治學者黃進發表示,要停止國內政治的跳槽事件繼續發生,必須要從多個角度看待,但如果是在確保能夠進行補選的前提下,“罷免選舉”(recall election)將是更加有彈性的機制,也更能夠保護人民的權利。
他說,罷免選舉是一個多用途的機制,不但可用來阻止國會議員濫權等問題,而且同樣也能阻止議員跳槽,他認為罷免選舉更適合用予停止我國的跳槽文化。
他說,反跳槽法令能對國會議員起到阻嚇作用,但該法令其實等同於在保護政黨,而未必保護選民的權利;相反的,罷免選舉除了可以保護選民的權利,也能確保政黨領袖無法濫用權利。
他表示,有些國會議員可能因政治上的分歧而選擇離開政黨,但在反跳槽法令下,相關議員的議席將被懸空並進行補選,將使議員們不敢向政黨提出任何的反對意見,從而讓政黨領袖受到了保護。
反跳槽法未概括政治聯盟跳槽
他指出,傳統的反跳槽法令只概括了政黨之間的跳槽,並沒有概括政治聯盟之間的跳槽,因此即使落實反跳槽法,也同樣無法阻止類似“喜來登事件”再次發生。
“如果是罷免選舉,一旦有國會議員跟隨政黨跳槽至其他聯盟,人民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依程序發動罷免。”
出席者包括淨選盟2.0指導委員會署理主席拿督阿都哈林尤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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