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VLN案
第4名證人:內政部前副秘書長拿督蘇麗阿尼
(沙亞南28日訊)內政部前副秘書長拿督蘇麗阿尼說,時任內政部長阿末扎希於2016至2017年期間,在沒有進行表現評估的情況下,短時間內批准延長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的外國簽證(VLN)合約,是不符合程序的。
阿末扎希涉嫌40項與外國簽證系統有關的貪汙指控案,今天進入第4天審訊,現年53歲的蘇麗阿尼是本案第4名證人,她於2015至2017年擔任內政部副秘書長(政策和管制)。
ADVERTISEMENT
她今日在接受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的盤問時,受詢及對有關公司進行表現評估的重要性。她說,進行表現評估是很重要的,因為有關公司代表國家形象,需要對政府負責,確保所執行的程序是無誤的。
遵循指示延長合約
問及UKSB延長合約的申請是否符合程序時,蘇麗阿尼指出,該公司在工作上符合程序,但在批准方面,其沒有符合程序。
她宣讀書面證詞時指出,UKSB致給阿末扎希志期2016年10月17日的信函,內容是以向後者提出申請,以獲得政府批准將合約期延長6年,即從2019年10月31日至2025年杪;該信函有阿末扎希於2016年10月18日寫下的註解。
她在證詞中也提及,UKSB致給阿末扎希志期2017年5月15日的信函,內容是向後者提出申請,以獲得政府批准將一站式中心(OSC)合約延長6年,即2018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該信函也有阿末扎希於2017年5月16日寫下的註解。
旺沙哈魯在附加提問環節,根據上述證詞詢問蘇麗阿尼,在這些日期中,是否只有不到24小時的時間進行評估?蘇麗阿尼說,是的。
她說,在相關時間框架內,無法進行評估。
被問到為何在沒有機會進行評估UKSB表現的情況下,仍延長該公司合約時,蘇麗阿尼說,作為一名公務員,她遵循指示,因為阿末扎希是副首相。
稱沒必要立即批准延長
她同意旺沙哈魯丁主張,即沒有必要立即批准有關合約延長的申請。
此外,蘇麗阿尼在證詞中也提到,UKSB過早申請合約延長,因為該公司與政府的合約尚有很長期限。
她指出,根據供應外國簽證綜合系統合約第2.2.1條款,公司可於合約期滿前不少於6個月申請延長合約期,但對於這次的申請,UKSB於2016年10月提早申請合約延長,比合約到期日提早約3年。
“這是因為內政部沒有足夠的時間來評估UKSB的表現,以作出是否應將UKSB合約延長的決定。”
蘇麗阿尼在接受辯方律師拿督阿末再迪再納的交叉盤問時,同意辯方主張,即在希盟政執政前,由UKSB管理的外國簽證系統沒有接獲任何有關服務的投訴。
在接受另一名辯方律師哈密迪的盤問時,蘇麗阿尼也同意辯方主張,即與國家安全有關的問題,即護照、信息等敏感問題,相關係統必須保持穩定,不可中斷的說法。
案件於10月22日續審,辯方律師將繼續盤問。
扎希控收賄逾4千萬
現年68歲的阿末扎希面對33項向UltraKirana有限公司收取1356萬新元(約4148萬令吉)賄賂的交替控狀指控,指他以內政部長身分發出支持信,讓該公司繼續處理中國一站式服務中心及外國簽證系統。
阿末扎希亦面對33項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下,指他在2014年至2017年收取1356萬新元 (約4148萬令吉)賄賂的交替控狀。
他在另外7項控狀被控身為內政部長,收取上達公司的現金115萬新元(約352萬令吉)、300萬令吉、1萬5000歐元(約7萬3600令吉)及1萬5000美元(約6萬1700令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