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財政部副部長雅瑪尼哈菲茲指出,無論是城市或郊區,要在某個地區設立自動提款機(ATM)都由銀行決定。
他說,銀行在設立ATM前將考量數個因素,包括維修成本及使用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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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國會下議院問答土保黨實務的區國會議員魯卡尼斯曼有關政府是否有打算制定在郊外地區設立ATM的規定,以便更容易取得現金,以及會否給予提供相關服務的銀行獎掖時,如此回應。
他提到,自2020年4月1起,提款費用已暫時被豁免,給予民眾在任何ATM提款的便利。
“無論如何,如果有特定的需求,政府將與銀行領域商量,以考慮在某個地區設立ATM。”
禮端:政府有設置責任
不過土團黨亞羅牙也國會議員拿督斯里禮端尤索夫不認同副財長的回應,認為裝置自動提款機的責任應該交給政府,而非銀行機構決定。
他說,政府應該在農村地區安裝自動提款機,並詳細說明裝置的方式和條例。
另外副財長提到,自疫情爆發以來,電子支付或無現金支付簡化公共領域付款措施獲得熱烈的反應,其中公共部門有超過60%的收入來自電子支付。
“舉例,移民局在全國的櫃檯推行電子支付,2020年有84%的交易是透過電子支付,相比2019年只有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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