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9日讯)伊斯兰姐妹会(SIS)促请各造尤其是宗教司和宗教机构尊重宪法,宪法保障所有大马人的权益,包括跨性别者。
该组织发文告指出,最近玻璃市宗教司发出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裁决,禁止跨性别者进入清真寺,而槟城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则要求跨性别者必须在换装后进入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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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政府应该严正看待宗教组织侵犯和否决人权的做法。
文告指出,根据人权委员会(SUHAKAM))于2019年的研究显示,雪隆区的跨性别者不只是在求学、求职、求医时遭受歧视,也受到人们的骚扰、暴力对待和虐待。
“因此上述fatwa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
文告指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有责任确保人民的权益受到宪法保障,包括跨性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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