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甫於昨日獲得高庭宣判無罪釋放的巫統笨珍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聲稱,由於政府遲遲未落實管制政治獻金的條例,導致他成為了收取政治獻金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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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參與第12大馬計劃辯論時說,雖然他在昨日已經無罪釋放,但是他必須支付110萬令吉的罰款。
他認為,我國有必要製定政治獻金法令,以提高透明度,避免未來再有政治領袖因為收取政治獻金而被提控。
他說,自己是在2019年10月接獲反貪會開出的500萬令吉罰款,據他了解,自己和其他人所獲得的罰款相比,是比收取的金額高出50倍。
他指出,自己最終接受110萬令吉罰款的決定,不過他不承認向內陸稅收局申報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獲得200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
“因為我支付罰款,所以我無罪釋放了。我們應該尊重法庭的決定。”
聽到阿末馬斯蘭聲稱自己“接受有關罰款的決定”,行動黨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三度打岔地問:“所以你承認自己收取政治獻金對嗎?”
邱培棟續說:“如果你是受害者的話…..” 話音未落,即遭到下議院議長拿督阿茲哈哈倫關閉麥克風,並要求他不要在辯論環節時打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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