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衛生總監丹斯里諾希山宣佈,從10月4日開始,丈夫或直系親屬在遵守既定條件的情況下,可進入產房陪孕婦生產。
他今日發文告說,進入產房陪產的條件包括需完成接種及之前進行冠病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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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條件如下:
(i) 丈夫或直系親屬已接種完整冠病疫苗
· 接種兩劑型疫苗,例如輝瑞、科興和阿斯利康等次劑疫苗後14天;或
· 接種一劑型疫苗,例如康希諾和莊生後28天。
(ii)丈夫或直系親屬必須在72個小時內,在任何醫療機構或私人實驗室接受冠病檢測,即聚合酶鏈反應(RT-PCR)和抗原快速檢測試劑(RTK-Ag),並在陪同孕婦前往產房之前,攜帶檢測結果,在進行檢測後,行動也必須受到限制;或
(iii) 丈夫或親屬可購買已獲得大馬醫療器械管理局(MDA)批准的冠病自行檢測試劑盒,並將試劑盒帶到醫院,在醫院提供的篩檢地點進行自行檢測,該檢測由執勤的醫護人員監督和核實。
諾希山說,所有衛生部醫院作為嬰兒友好醫院,通過此倡議,醫院鼓勵丈夫或親屬陪伴妻子生產,因為生產過程需要強大的情感和身體支持;該倡議也胥視每家醫院的政策而定,包括考量安全、患者隱私以及產房當前狀況。
他說,在疫情嚴峻之際,醫院為減少擁堵,其中一項採取的措施是禁止丈夫進入產房,而這也旨在遏制冠病蔓延,尤其孕婦和孩童等屬高風險群體。
他指出,由於我國疫情開始出現正面跡象和接種率提高,因此從2021年10月4日起,衛生部允許丈夫或直系親屬在遵守既定條件的情況下,陪伴孕婦生產。
諾希山指出,陪伴孕婦的丈夫和親屬必須時刻遵守標準作業程序(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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