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承认,如果制定政治献金法令,将能作为反贪会的指南,以分辨捐献给政党或政治人物的政治献金可否被列为贿赂。
GIACC正草拟
反贪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巴基指出,我国目前尚未有任何与政治献金相关的法令,但国家施政、廉正及反贪中心(GIACC)目前正在草拟相关法案,再提呈给国会反贪特别委员会(JK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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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施政、廉正及反贪中心在最近完成了拟定有关于政治献金法律的草案,我也参与了有关的讨论……已圈定的范围包括政党在收到任何一方的献金时,都必须报告及申报。”
阿占巴基昨日配合反贪会54周年庆接受线上特别访问时候指出,当局也将成立一个监管单位或审计单位来监管国内政党政治献金的去向。
他认为,现在是政治人物同意落实有关法律的时候了,如是否控制大选时的政治献金,例如美国通过申报资助者就可允许特定政党获得政治献金。
他认为,政治人物应该支持这项法令,以证明他们廉洁且不涉及任何贪污腐败或滥用权力的行为,同时也向人民证明自己是透明且廉正的领袖。
分辨政治献金与贿赂不易
他坦言,反贪会在分辨政治献金和贿赂的时候确实面对困难,一旦接到有政治人物接受献金的投报,反贪会就会进行调查并将之列为贪污案处理。
2019年10月,已故时任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曾指出,政府预计将在2020年的国会会议中提呈政治献金法案。
刘伟强当时指出,该法案侧重于管制政治献金,以在未来打造零贪腐的国家生态系统。
另一方面,阿占巴基表示已向国会反贪特别委员会提出有关成立反贪服务委员会一事,让反贪会成为更为独立的机构。
他指出,反贪会向国会反贪特别委员会所提出的两项建议,包括通过宪法及相关法律程序来委任反贪会主席和设立反贪服务委员会。
他说,当反贪会有了属于自己的服务委员会,就可以在聘用或解雇员工和官员上构建本身的管理机制,而无需再像现在一样按照公共服务委员会的方式。
目前,反贪会在聘请和解雇任何职员和官员,都是由公共服务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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