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州.瓜拉伯浪2日讯)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罗索华希指出,自8月1日实施瓶装棕油食油零售顶价后,贸消部已取缔111宗瓶装食油售卖超出顶价案,充公总额高达1万3961令吉50仙,并对违例商家2万6850令吉的罚款。
他说,贸消部在全国展开1万9266次取缔行动,其中柔佛州的违例案最多,共有44宗,其他州属分别是霹雳23宗、槟城9宗;吉兰丹、登嘉楼、砂拉越及马六甲各4宗;森美兰3宗;沙巴2宗,以及吉打及雪兰莪各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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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巡视登嘉楼农业部在甘榜马樟的青年农业企业家养殖银蜂项目后,对记者说,贸消部也发现其他1万4456名商家遵守食油统制价格,另外4699名商家售卖低于统制价格。
目前瓶装棕油食油零售顶价为5公斤装29令吉70仙,3公斤装18令吉70仙、2公斤装12令吉70仙、1公斤装6令吉70仙,至于1公斤袋装补贴食油则2令吉50仙。
未接缺袋装补贴食油投报
询及市场传出缺乏袋装补贴食油的问题,罗索华希说,贸消部还未接获任何正式的投报。
“可能哪里有误解,我们将调查和找出媒体及社媒所指的缺货原因。其实补贴食油是家用的,但也有商人在购买,这可能是缺货的原因之一。”
他说:“因此,临时措施是商家可以限制每人只限购2或3包补贴食油,而贸消部在调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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