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州.瓜拉伯浪2日訊)國內貿易與消費人事務部副部長拿督羅索華希指出,自8月1日實施瓶裝棕油食油零售頂價後,貿消部已取締111宗瓶裝食油售賣超出頂價案,充公總額高達1萬3961令吉50仙,並對違例商家2萬6850令吉的罰款。
他說,貿消部在全國展開1萬9266次取締行動,其中柔佛州的違例案最多,共有44宗,其他州屬分別是霹靂23宗、檳城9宗;吉蘭丹、登嘉樓、砂拉越及馬六甲各4宗;森美蘭3宗;沙巴2宗,以及吉打及雪蘭莪各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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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巡視登嘉樓農業部在甘榜馬樟的青年農業企業家養殖銀蜂項目後,對記者說,貿消部也發現其他1萬4456名商家遵守食油統制價格,另外4699名商家售賣低於統制價格。
目前瓶裝棕油食油零售頂價為5公斤裝29令吉70仙,3公斤裝18令吉70仙、2公斤裝12令吉70仙、1公斤裝6令吉70仙,至於1公斤袋裝補貼食油則2令吉50仙。
未接缺袋裝補貼食油投報
詢及市場傳出缺乏袋裝補貼食油的問題,羅索華希說,貿消部還未接獲任何正式的投報。
“可能哪裡有誤解,我們將調查和找出媒體及社媒所指的缺貨原因。其實補貼食油是家用的,但也有商人在購買,這可能是缺貨的原因之一。”
他說:“因此,臨時措施是商家可以限制每人只限購2或3包補貼食油,而貿消部在調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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