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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42am 03/10/2021

慕斯达法

土著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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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公司股權限售爭議 部長承諾解釋

慕斯達法(左)在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提呈第12大馬計劃後,與首相在國會共同推介此計劃。(取自慕斯達法臉書)

(吉隆坡2日訊)掌管經濟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承認,政府在第12大馬計劃下宣佈土著擁有的公司和股權,只能出售給土著財團、公司和個人一事存在混淆。

因此,他指出,政府將會對此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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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存在混淆,所以我們必須要澄清。”

“在我們的提案中,我們的意思是土著機構,包括國民投資公司(PNB)、朝聖基金局(Tabung Haji)及國家股份公司(Ekuinas)只能將他們的股權售賣給其他土著機構、財團或個人。”

他到第三電視(TV3)的“Money Matters”節目擔任嘉賓時提到,根據2019年企業股權數據顯示,土著持股佔約17.2%,包括土著個人及土著授權機構(Bumiputera-mandated Institutions)的股份。

提及為何在新經濟政策(NEP)落實50年後,土著在股權方面仍然落後一事,慕斯達法解釋,新經濟政策取得成功,特別是土著在教育領域方面的改善,但經濟領域方面的成功則沒那麼顯著。

他提到,過去幾年土著股權的比例停滯在16至17%左右,是基於數項原因,如土著的收入低、低薪工作和低水平的技術技能。

“這是為什麼我們的政策要將土著股權增加到更高的百分比,我們希望儘可能的將土著持有的股權、土著機構持有的股權,儘可能的保留在土著手中,他們只能賣給其他土著機構、財團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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