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掌管經濟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說明,有關土著公司和股票的買賣規定,只限土著委託機構(Agensi mandat Bumiputera),以售賣給有能力的土著財團、土著公司和土著個人。
他指出,土著委託機構,即土著利益機構,包括國民投資公司(PNB)、朝聖基金,以及土著信託機構,包括人民信託局、州經濟發展機構及國家股份公司(Ekui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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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個人非土著與外國公司
他發表文告表示,上述規定只涉及土著委託機構售賣的股票或土著公司,並不涉及土著個人、非土著與外國公司出售的股票或公司。
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在宣佈第12大馬計劃時指出,政府將規定土著擁有的公司和股票,只能出售給土著財團、公司和個人,以確保土著股權的可持續性,並引入股權安全框架,以便可向其他土著財團、公司和個人出售土著股份。
不過,這項宣佈引起混淆,慕斯達法較後表示,政府將會針對此事釋疑。
根據2019年企業股權數據,土著企業股權尚未達到至少30%的目標,目前土著持股達17.2%、非土著(25%)、外國(45.5%)及名義董事(12.3%)。
指遭誤解“奪取非土著權益”
慕斯達法說,上述宣佈不但有不同的解讀,也被各造挑起課題,甚至衍生“土著要奪取其它族群權益”的印象。
“我要進一步說明的是,這項股權安全框架建議只涉及土著委託機構的股權交易,這是為了保障土著現有的股權不受侵蝕。”
他重申,以上建議也不會奪取其它種族的權益,而目前落實的數項管制土著股權條例也將持續生效。
他說,凡是土著公司或政府機構逾2000萬令吉的交易,都須獲得首相署的經濟策劃單位的批准,以保障土著的利益不被剝削。
土著教育領域有改善
馬來人經濟成就不顯著
據馬新社報道,慕斯達法昨日接受第三電視訪問時指出,根據2019年企業股權數據,土著股權佔約17.2%,土著股權包括土著個人及土著委託機構的股份。
詢及為何在新經濟政策落實50年後,土著在股權方面仍然落後,他解釋,新經濟政策取得成功,特別是土著在教育方面的改善,但經濟領域的成就則沒那麼顯著。
他說,過去數年土著股權的比例停滯在16至17%,這是因為土著的收入低、工作低薪和低水平的技術技能等原因造成。
“政府要將土著股權增加到更高的百分比,我們希望能將土著持有的股權、土著委託機構持有的股權,儘可能的保留在土著手中,他們只能賣給其他土著公司、財團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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