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今日指控她的辦公室媒體官員裡查曼蘇編造謊言欺瞞法庭,以便換取控方撤銷控狀;她指裡查才是索賄及收賄的人,她理應成為裡查涉及案件的控方證人,而非由裡查指證她。
羅斯瑪也表示,她只是首相夫人,沒有薪水或津貼,不可能每個月支付10萬令吉指示裡查成立網絡軍團,以便針對網絡上各種汙衊和誹謗傳言向民眾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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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辯宣讀118頁證詞
今天是羅斯瑪被控在369所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索賄及收賄案進入自辯階段的第一天,羅斯瑪在證人欄宣誓供證,宣讀118頁證詞。
她在代表律師拿督阿克貝丁引導下說,她不曾犯下此案的3項控狀,她不曾直接或透過裡查,向第16名證人Jepak公司董事經理兼大股東賽迪的生意夥伴萊恩及第17名證人Jepak董事經理賽迪索賄及收賄。
她說,反而是裡查在庭內宣誓供證時,承認向賽迪要求獲取2500萬令吉,即每年500萬令吉及其他索賄及收賄行為。
羅斯瑪強調,裡查的證詞是對她不公平的詮釋,認為她是帶有各種爭議、沒有高尚品格、控制首相職務、面對貪汙問題、濫用公款、不被社會和公務員尊敬及影響和插手政府行政,她強烈否認裡查的證詞。
她指裡查做出誹謗是為了獲得回報,以便所有針對他的控狀被撤銷,控方撤銷了裡查所有控狀讓他被釋放,裡查也成為控方在這起案件的主要證人。
指裡查圖玷汙她名譽
她說,裡查對她的誹謗旨在醜化她的形象或破壞其名譽,他沒有出示任何相關證據,而控方撤銷對裡查的控狀後,明顯是裡查的邪惡議程,旨在玷汙她的名譽。
羅斯瑪說,她並不是為了獲取選票的政治人物。
“當時身為首相夫人及國家第一夫人,成為納吉的堅強支柱對我而言很重要。我經常在納吉身後給予他支持,我不需要任何一方如第21名證人(裡查)幫助我獲得‘人氣’、‘形象’、‘名譽’及人民‘看法’。”
她指不曾指示裡查成立網絡軍團,以便向民眾解釋針對她(羅斯瑪)的每項汙衊、誹謗和指控,也沒有每月支付該團隊10萬令吉。
“我只是一名首相夫人,沒有從政府獲得月薪或津貼,或者退休金。該筆10萬令吉是龐大的金額,我不可能每個月給第21名控方證人(裡查曼蘇)這麼多錢。
裡查在供證時指羅斯瑪指示他成立網絡軍團,以監督和應對社交媒體有關她的負面新聞,並每月自掏10萬令吉支付該團隊,她首次聽到時十分驚訝,並指裡查的證詞不是真的。
她也否認對裡查很信任,她並沒有特別官員,對方是大馬第一夫人辦公室一名合約官員,她與裡查聯絡或會面都是和工作有關,其名片職銜是首相特別事務官員,但只是向拿督斯里茜蒂阿茲莎彙報。
她也形容裡查不是一名有效率及有責任感的職員,包括他無法良好地書寫其講稿,也有紀律問題,經常在工作時消失,經常聽聞茜蒂阿茲莎及其他官員抱怨裡查懶散的工作態度。
指沒接受政治獻金
另外,羅斯瑪也說,裡查安排萊恩和賽迪見她時,她很快就結束會面,顯示她對他們的政治獻金獻議感到不自在,也沒有接受政治獻金的獻議。根據她的記憶,該會面少於5分鐘。
她當時並沒有驅趕他們,是因為她身為信奉伊斯蘭教的教徒,非常理解需要遵守的習俗及禮節,況且身為首相夫人,必須時刻體現高尚的舉止及品格。
羅斯瑪表示,丈夫曾提醒她不要與任何承包商會面及不要插手他身為首相的職務,她身為首相夫人,不會也不曾協助任何承包商取得政府工程。
對會面一事感不自在
她強調是裡查催促及請求下與萊恩及賽迪會面,因裡查告知萊恩及賽迪想透過她向納吉致謝,並未告知有關政治獻金一事。
她告訴裡查,由於她不認識萊恩及賽迪,不曉得他們是否可信,對於會面一事感到不自在,因為很多人喜歡佔便宜,但裡查告知她無需擔心,因他認識兩人,並承諾會面時間只是一下子。
她告知裡查,若萊恩及賽迪因納吉協助Jepak取得工程而想要向後者致謝,應該直接見納吉,但裡查說他們不想打擾納吉,納吉也非常忙碌,不願與他們會面。
她說,賽迪在該會面中提出透過她,給予納吉該工程合約數額的10%作為政治獻金,若她知道他們有其他目的,她不會見他們。
羅斯瑪否認曾向賽迪反映巫統需要政治獻金,她只是時任首相的妻子,在巫統及國陣的財務方面沒有扮演任何角色。
針對裡查供證時指羅斯瑪要求將獻金從工程合約數額的10%提高至15%,羅斯瑪表示這是天大的誣陷,因為她結束首次會面後,便上樓繼續進行私人事務,沒有與裡查會面。
她對該工程表示不知情,也沒有涉及任何事務或利益,因此指她要求獻金從10%提高至15%的指控是不合理的。
辯方:負責索收賄
“裡查才是主謀”
羅斯瑪代表律師阿克貝丁在開案陳詞時說,其當事人否認涉及所有控狀,並表示此案是對羅斯瑪的選擇性、不良意圖及惡意的提控,主謀其實是裡查,他正如控狀所指,負責索賄及收賄。
他在開案陳詞中說,控方撤銷裡查所有控狀及轉為控方證人顯示,控方與裡查達成協議,成為原告證人的裡查被迫在庭上給予假供詞,以便在3項控狀中陷害羅斯瑪。
他說,若裡查不與控方合作,以假口供指控其當事人,控方便會以新的控狀提控裡查,這顯示控方對被告存有惡意,被告的控狀是毫無根據的。
他說,羅斯瑪沒有任何權力批准工程,控狀只是讓她成為代罪羔羊。
否認接收裝500萬行李箱
他說,羅斯瑪對整件事情一無所知,也沒有索賄或收賄。
他說,賽迪到羅斯瑪住家會面並不是事先安排的,她也沒有指示裡查安排該會面,同時拒絕了任何獻議。
辯方也否認羅斯瑪接收了被帶到布城Seri Perdana官邸,裝在兩個行李箱的500萬令吉,他表示,實際上是裡查收下該筆款項,並沒有移交該筆錢。
阿克貝丁說,羅斯瑪沒有向丈夫獲得讓Jepak獲得工程的註解,所有註解是由巫統北根區部秘書拿督阿末阿茲米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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