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首相署(國會與法律事務)副部長拿督瑪絲艾米雅蒂指出,一旦自動選民登記落實後後,身處國外的大馬公民亦能與國內符合資格的公民一樣自動被當作成為選民。
她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上說,政府也會遵守古晉高庭的裁定,盡最大努力確保我國18歲投票和自動選民登記能在今年12月31日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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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聯邦憲法》第119條文已闡明,登記為選民的資格之一是成為任何選區的居民。
“為此,選舉委員會根據選民的身份證居住地址,確定選民的投票選舉。”
她表示,目前只有6種類型的選民可以以郵寄方式進行投票,即選委會成員和官員;選舉官員;需在提前投票日當天值班的軍警人員和普通行動部隊(PGA);媒體從業人員;9個機構(消拯局、監獄局、海事執法局、警察志願者(SSP)、大馬移民局、衛生部、國民登記局、大馬民防部隊、國家災害管理局)在投票日當天值班的官員;海外的馬來西亞選民(汶萊、新加坡、加里曼丹和泰國南部除外);以及身在國外的缺席選民(PTH),即在國外服務的公務員及配偶,及在國外的全職學生及配偶。
她指出,居住在西馬的沙巴和砂拉越選民,則不能以郵寄方式進行投票;因此,居住在西馬的沙巴和砂拉越選民若不想返回東馬投票,則受促更換住家地址,以在自身居住的選舉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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