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於2014年3月爆發反服貿運動(又稱太陽花學運),示威者闖入並佔領立法院等機構。學運團體“黑色島國青年陣線”(黑島青陣)總召集人魏揚(右五)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週五判決魏揚等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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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3月23日晚魏揚等人夥同其他佔領立法院人士,號召群眾在周邊拒馬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無罪,另有多名被告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
案件上訴後,高院二審認定,魏揚等人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圖,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同案被告許順治另涉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與被告李冠伶各遭判刑4個月。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得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二審判決有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魏揚等7人公訴不受理;許順治、李冠伶部分,上訴駁回。全案確定。(中央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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