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頭,遇上一個牛皮燈籠的抄襲者,給我留下了陰影。往後一查到投稿有抄襲痕跡,我反應就有點大。(詳情點擊:陳愐壯/郭敬明都道歉了,而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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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收到一篇投稿,我隨意拷貝幾段放上網,就看到2020年早已有一篇雷同的文章了。我不客氣地回郵:“此稿涉嫌抄襲!”
一發送,就後悔了。查下資料,人家才14歲。
隔天作者回復:“為什麼?能說明一下原因嗎?”
我以為又遇上另一個牛皮燈籠,但也希望引導她走入正途:“或許你不是故意的,但你參考了別人文章,又一字不改,其實就是‘抄襲’。下次不可以這樣了,知道嗎?”
接下來的回覆,讓我放心了。
“請問你是說豆瓣上的 ‘XX醬’發佈的書評嗎?那是我本人。”並附上一張她以“XX醬”賬號留言的圖,她寫了鏗鏘的幾個字:“我沒有抄襲啊”。
看到這“證據”,我被打臉得樂了,回之:
“哈哈哈那我就開心了。抱歉,沒一開始先向你確認‘XX醬’是否你本人,也是我疏忽。”
但因為其他因素,此稿不太適用,也跟她稍微解釋了。
接著我刷臉書,看到臉友分享了一段有意思的話:
Apologizing doesn’t always mean you’re wrong and the other person is right. It means you value your relationship more than your ego.
咦這不是在說我嗎?我“勇於道歉”咧,好棒棒。
只不過,作者沒再回復我就是了。
其實前幾則電郵,她已經說:“謝謝您願意聽我解釋,感激不盡。”那我還期待些什麼呢?一句 “我原諒你”還是“冤枉我你這個渣男”?
Two Thousand Years Later……
啊,她回覆了!下文是作者梁蜜蘚回信的節錄:
……赫然出現我眼前的大字竟是“這篇文章涉嫌抄襲!”我慌了,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失望憤恨湧上心頭,我如墜冰窟。“我怎麼可能抄襲,這是我原創的啊!”我喃喃自語。我頭腦當機了,戲也看不進去了,還倉促決定以後不再投稿了。我誓要問個所以然來。
不久就得到了客氣的回覆。本來氣憤的我竟乖乖道歉,但我真的沒有抄襲啊!為什麼要道歉?我按照他說的話上網搜尋了,找到一篇我去年在網上發佈的文章。難不成他誤認我抄襲了我自己的文章?我又好氣又好笑,連忙向他解釋……心地善良的編輯鼓勵我,說我還年輕,可以再磨練磨練(他應該是從我身分證號碼上猜出我的年齡吧),我衷心希望,那位編輯看見這篇文章,能博他一笑。
(編按: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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