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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35pm 12/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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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经许可 社媒 刊物禁用税收局标志

(吉隆坡12日讯)内陆税收局(LHDNM)提醒公众,禁止在社交媒体、小册子或任何印刷与出版中,使用或引用未经许可的税收局徽章或标志,否则可受法律对付。

内陆税收局今天发文告指,根据《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414法令),公众滥用内陆税收局徽章或标志属于一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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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联邦法定机构,内陆税收局严肃看待在任何平台滥用当局徽章或标志、或任何可能误导民众的使用行为。”

内陆税收局强调,该局将毫不犹豫针对涉及滥用当局官方徽章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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