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沙巴民兴党纳闽区国会议员拿督罗兹曼被控3年前以纳闽港务局副主席身分涉嫌项目滥权和贪污,但他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案件择定11月19日过堂。
被指港务局副主席身分受贿
根据控状所示,罗兹曼在2018年3月21日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在布城交通部9楼会议室,以纳闽港务局副主席的身分受贿,即Dermaga Merdeka Pelabuhan Labuan业者给予工程合约予其父亲和兄弟拥有权益的Labuan Liberty Port Management有限公司,这项行为触犯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和第24(1)条文,一旦罪成,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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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早8时17分抵达吉隆坡地庭面控时,面对媒体拍摄回以微笑,在聆听审讯时神情平静。
该案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认为,辩方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向法庭申请保释其当事人,也建议法庭判处10万令吉保释金。
“控方与辩方已同意10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及交出罗兹曼的护照,作为保释条件。“
罗兹曼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也确认双方的协议。
地庭法官罗兹纳随后判决罗兹曼须缴付10万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西马担保人,以及移交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案件在11月19日过堂。
希盟议员到法庭声援
希盟国会议员拿督达勒雷京、赛沙迪、杨巧双及郭素沁等人,也前来吉隆坡法庭声援他。
罗兹曼是2届纳闽国会议员,于2018年11月退出巫统后,再加入民兴党。
“施压退党毁名声”
罗兹曼:我才是滥权受害者
罗兹曼在吉隆坡法庭外向媒体声称自己是滥权(案件)的受害者,并指反贪会的新控告是出于政治动机且筹划已久的计划,以向他施压和损害其名声。
指有人说服提供职位
他说,这次行动的背后有2个政治利益的目标要实现,首先是他们(执政党)希望我离开沙巴民兴党,支持现任政府(首相)。
“在这一年又8个月内,有人说服和提供我职位,这个案件是故意向我施压的。
“其二是这个指控是有准备的,尤其当我不想屈服于他们的压力和说服时,它会在第15届大选前继续在法庭上破坏我的形象。”
罗兹曼觉得,自己被指控滥用权力,但自己是滥用权力下的受害者。
指港务局会议选择新营运商
他解释,自己只是9名纳闽港务局董事会成员(ALP)之一,不是董事会主席,而该成员中有交通部和联邦直辖区部的高级政府官员,他们了解政府委任运营商的政策和程序。
“在该局决策会议上,我支持本地土著企业家所拥的老字号营运商继续获得(项目)机会,但多数成员选择纳闽以外的其他公司,即Labuan Liberty Port Management有限公司作为新营运商,而我尊重会议的决定。”
他坦言,此案是让他在目前越来越严重的滥用职权事件的经验累积。
“在我的政治斗争中,我优先考虑的事情是反对滥用权力和支持机构改革,以便像反贪会、警察、选委会、立法机构及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机构,不受当权者的滥用。”
为此,他认为,制衡是这个国家未来的关键。
罗兹曼声言,自己会用毅力面对这个挑战,为真理鼓起勇气,也相信法庭和所有法官将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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