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科學角度來看,強制那些必須進行公共活動的人(比如老師)接種疫苗,是勢在必行的。
ADVERTISEMENT
有沒有必要強制老師接種疫苗?
有人說萬一接種後死了怎麼辦?誰來負起這責任?
有人說反正接種後還不是一樣會被Delta病毒感染?幹嘛要接種?
有人說接種後的人還不是一樣會傳播病毒?怎麼可能減少學校傳播風險?
有人說以色列和新加坡不是證明了疫苗對Delta毒株無效嗎?哪有什麼群體免疫功能?
有人說這是老師的人權,愛怎麼做就怎麼做,要你管?
有很多人說這、說那,那我們是不是應該來聽聽科學數據怎麼說?當然數據不是萬能的,但至少它比空口說白話來得理性、來得穩當。
對於“完成接種”疫苗(兩劑輝瑞、AZ或科興)後,仍然被Delta病毒感染、仍然能傳播病毒的報告,的確是有的;比如美國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8月27日發表的The Morbidity and Mortality Weekly Report系列報告裡,就提到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縣(5月1日至7月25日)的4萬3127確診者當中,有1萬0895是已完成接種者,其百分比高達25%。美國休士頓的數據也顯示,有16.8%已完成接種者染疫(828除以4920病例),面對Delta變異株時,這百分比提高至17.4%(194除以1118)(參見Houston Methodist Hospital研究人員8月1日刊登在medRxiv網站的預印本論文)。
這些高百分比,看起來很恐怖。
但數據必須科學的全面看待才公平。加利福尼亞州的那份數據,提到1萬0895名染疫的完成接種者,有350人或3.2%病情惡化而住院,但3萬0801未接種的病患,卻有2355人(7.6%)住院,比已接種者高出2.4倍;進入ICU(466/30801 = 1.5%)和去世人數百分比(176/30801 = 0.6%),也比完成接種者(55/10895 = 0.5%和24/10895 = 0.2%)高出3倍。
另,新加坡研究人員也發現218位Delta染疫者,有60%是完全未接種者,7%是隻接種一劑疫苗者,33%為完成mRNA疫苗接種者;即便有三分之一的Delta感染者是已接種者,他們的病毒載量和傳播感染率,遠比“未接種或未完成接種者”為低(引7月31日medRxiv預印本文章)。還有,根據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報告,和73名Delta染疫病人有密切接觸的5153人裡,1151人是完成接種者,但只有0.4%(5位)染疫;而3992未完成接種者有5.1%(68人)確診,差別是約12倍(見8月13日medRxiv預印本論文)。
從這些研究數據(還有其他無法放在此文的報告),我們可以總結:
縱觀種種不同族群、接種不同疫苗(輝瑞、AZ、Moderna或科興),完成接種者感染Delta變異株的幾率,是比未接種者的三至十二倍低;完成接種者因Delta“有症狀感染”或“重症感染”的幾率,以及傳播感染給旁人的幾率,也遠比未接種者低很多。
對該不該強制疫苗接種這回事,政府需在人權、公共衛生權益和律法之間取得平衡,也可考量世衛(WHO)在4月13日發佈的強制疫苗接種指南中的六個道德因素: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Necessity and proportionality)、提供疫苗安全性的證據(Sufficient evidence of vaccine safety)、疫苗有效性之證據(Sufficient evidence of vaccine efficacy and effectiveness)、供應充足的疫苗(Sufficient supply)、大眾對政府的信任(Public trust)、決策透明化(Ethical processes of decision-making)。第一點的“必要性”,著重於社會、經濟、教育層面,亦即若強制接種無法達致社會經濟的更好結果,或若能以公眾教育達致群眾接種的目的,那強制性政策是不道德、不合理的。接下來的第二、三和四點,我國政府應該可以輕騎過關,但在“信任”和“決策透明度”上,則必須多加把勁,
從科學角度來看,強制那些必須進行公共活動的人(比如老師)接種疫苗,是勢在必行的。
我國兩千多名不願接種的老師當中,除了因健康生理因素“不能接種”的人,對其他懷疑疫苗有效性或安全性而拒絕疫苗的老師們,我們一方面同理他們“不願接種”的理由,但也更應該站在科學和公民社會的立場上,為降低自己和學生們的感染風險,去要求老師們以身作則接種疫苗。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