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曼谷15日讯)针对某校女教师在抖音上晒出没收学生手机后没人认领以及没有物归原主的视频,泰国区域法院诉讼办副检察长哥讪瓦昨天就此问题在脸书上回应称,没收学生手机而不归还的行为有可能触犯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最高刑罚为3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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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讪瓦表示,根据女教师在短视频上放出的消息,她在9年前没收了学生数部手机,事后让学生认领但没有人前来,不少学校甚至设立校规“如发现学生偷偷携带手机到学校,届时将会暂时没收,直到学期结束才会归还”,虽然他也明白学校需要制定规则,以免校内管理出现混乱,但回想10年前的手机并没有如今一般先进,多数学生随身携带手机的原因,纯粹是父母担心子女人身安全,或者在放学时及时联系上家长,以减少放学时互相等候的时间,所以他认为校方这样没收学生手机的做法颇有不妥之处。
哥讪瓦认为校方在没收学生手机后,若学生家长前来学校要求取回,校方应该无条件归还,也可以参考其他学校的做法,例如校方在上课前先行把学生的手机集中放在一起,放学后学生才能够取回,以免学生在上课期间拿手机出来玩。
虽然学生有义务遵守校规,但校规并不能跟法律相比,所以还是要多加注意,若因为类似行为触犯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可能面临3年监禁,甚至是相关罪名追加的罚款。(泰国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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