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法庭暂时归还护照的申请,以让她前往新加坡陪伴女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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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聆听控辩方的陈词后,批准罗斯玛上述申请。
莫哈末再尼说,法庭批准申请人今天取回护照,但必须在12月6日或之前归还,条件是罗斯玛只可从10月22日起前往新加坡,必须在11月21日或之前回国,其中包括14天的隔离期。
较早前,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加吉星为这项申请陈词,控方慕斯达法副检察司表示无异议。
根据报道,罗斯玛于10月12日入禀这项申请,表示女儿诺丽雅娜怀有第二胎,并将在私人医院生产。
罗斯玛说,诺丽雅娜在生产期间,有并发症的病史,因此欲陪伴在女儿身边,以给予女儿精神和情感上的支持。
罗斯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也是我国首名被控上庭的前首相夫人。
她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受贿。
首项控状指出,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透过前特别官员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的酬金。
第二项及第三项控状指罗丝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以及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她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的报酬。
法官莫哈末再尼于今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在此案的3项控状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案件目前在高庭进入自辩阶段,罗斯玛将于10月21日继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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