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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30pm 15/10/2021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获选联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人权委会:马须履行义务

(吉隆坡15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认为,我国获选2022至2024年成员,是政府被赋予在国际人权领域发挥更大影响力的责任和履行义务,确保在我国的所有人享有人权。

 大马人权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说,疫情、气候危机或持续的冲突等因素对全球人权构成威胁,我国必须从人权角度认真审视这些问题,并参与理事会其他成员及其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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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理事会的目标是获得联合国会员国的支持和承诺,采取步骤减轻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寻求更可持续的解决办法。”

独立新闻中心:须实际行动改善人权

另一方面,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董事瓦特斯拉发文告说,政府必须采取真诚和具体的行动来改善国内的人权记录,这种国际承诺不应仅仅停留在表面上,而必须转化为国家层面的实际行动和改革。

她认为,在坚持促进人权义务,特别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和知情权,必须保证并毫不拖延地采取三个措施,首先是对其国际人权义务进行全面审查,并制定一个更进步的行动计划,包括提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NHRAP),当中包括立即停止对敢于说话,提出异议的马来西亚的记者、人权维护者和其他民间社会行为者的恐吓和骚扰。

 “还有立即暂停并着手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并修正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及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和第505(b)条文,同时承诺不再拖延颁布知情权法律。”

 她说,其二是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行动计划,立即着手批准国际人权条约,特别是国际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ICCPR)及国际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ICESCR)等。

 “其三是建立一个国家协调机制,使所有国际义务保持一致,包括其他已批准的国际条约,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儿童权利公约(CRC)和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普遍定期审议、可持续发展等,以确保及时报告和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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