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日综合电)由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办的《求是》杂志周五刊登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关于推动“共同富裕”的谈话稿,提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分析认为,当局短期内将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扩大征收范围。
习近平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提出促进“共同富裕”,做法上则提到“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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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周五在官网刊登习近平当时的谈话稿。文章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文章指出,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避免“内卷”、“躺平”。
文章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主张,认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十分重要,应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最终社会人群中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习近平并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而针对中国没有明确的财产税和遗产税制度,他也明确要求,“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
这段论述引发外媒关注。德国之声中文网报道,习近平明确发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号召后,有理由预测,中国会在短期内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扩大征收范围,将个人住房纳入其中;与此同时,将整合现有税种,开始征收房地产税这一新税的改革。
中国媒体财新网则报道,中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向房产所有人纳税,但个人所有、非营业房产不需要交房产税。2011年,作为改革试点,上海、重庆两地宣布对居民自住房屋征收房产税。但这里只牵涉到房产,而不含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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