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訊)拖格羅裡運載了1萬7000瓶各品牌酒類卻向關稅局申報運載礦泉水,結果遭接獲情報的關稅局執法人員揭發,查獲總值32萬4720令吉,漏稅達172萬2954令吉82仙的酒類。
上述企圖走私案於本月8日上午9時,由來自新山的關稅局執法組於南北大道往北方向的甘拔士收費站,從一輛拖格羅裡上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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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將酒運往吉隆坡
柔州關稅局局長沙扎裡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披露,執法人員是待拖格羅裡司機在收費站繳費後當場截查他,該局相信司機當時準備取道南北大道將一批酒運往吉隆坡。
他說,執法人員隨後在羅裡上仔細搜查,發現有一批疑似漏稅的酒類藏在貨櫃的空間,總數計有1萬2988.8公升或1萬7000瓶。
他說,涉案羅裡被截查前甫從新加坡入境我國。
根據有關申報資料,填報在關稅局BK1表格上註明的貨品是“礦泉水”,顯然相關人士企圖以此矇混過關。
沙扎裡指出,關稅局已充公了價值約10萬令吉的涉案羅裡,同時逮捕34歲及56歲的羅裡司機和跟車員助查,並將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35(1)(e)(運載未獲關稅局批准貨物)條文調查此案。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面對不少於貨品價格10倍或1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的罰款,以及不超過貨品價格20倍或5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的罰款,或監禁不少於6個月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上月截貨櫃羅裡起漏稅零件
另一方面,上月30日下午5時30分,柔州關稅局駐埔來河的執法人員,也在甘榜巴西士姑來高架路的路旁,查獲一輛運載漏稅零件的貨櫃羅裡。
沙扎裡披露,執法人員早在上述羅裡從新加坡入境我國後就察覺不妥,隨即一路跟隨到上述地點才採取突擊取締行動。
“執法人員搜查時發現一批車輛零件,這些零件相信是從鄰國進口,惟有關貨品並未正確申報。”
他透露,當局查獲的零件總值為36萬3340令吉,涉及的稅額達14萬5736令吉25仙。涉案的51歲貨櫃司機已遭扣查,當局同時也充公了價值約8萬令吉的羅裡。
沙扎裡指出,相關人士申報的時候在K1表格上並沒有提供正確的資料,以避免遭當局徵收高額稅務。因此,該局已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133(1)(a)(偽造報關文件資料)條文調查本案。
觸犯此條文者將面對不超過50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7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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