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7日訊)教育部宣佈,雪蘭莪、吉隆坡、布城和馬六甲的教育機構將從11月1日開始按照國家復甦計劃第四階段的規定運作,小學一至三年級及中學中三至中四學生將率先在當天返校。
教育部今日發文告指出,隨著從10月18日起,吉打、吉蘭丹、檳城、霹靂和沙巴進入國家復甦計劃第三階段,而馬六甲、雪蘭莪、吉隆坡和布城進入第四階段,這些州屬和直轄區的教育機構也將在2周後依照新階段的標準作業程序(SOP)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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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此前規定,州屬在進入國家復甦計劃下一個階段後,該部旗下教育機構將在該地區進入下一階段的2周後,根據新階段的規定運作。
因此,將在10月18日進入第三階段的吉打和吉蘭丹,其學校須從10月31日起按照第三階段的規定運作;檳城、霹靂和沙巴的教育機構則需從11月1日起按照第三階段的規定運作。
教育部表示,在國家復甦計劃第三階段的運作涉及學前教育學生、特殊教育學校(SKPK/SMKPK/SMPKV)和特殊教育綜合課程班(PPKI)的特殊學生、第2學期的中六生、寄宿學校、日常學校或私立學校的公共考試班、國際文憑(IBD)二年級生,以及國際考試班的學生(IGCSE O-Level、A-Level、澳洲高中證書和IBD等)。
小四至六 預備班 中一中二 11月8返校
而進入國家復甦計劃第四階段的雪蘭莪、馬六甲、吉隆坡和布城,其教育機構將從11月1日開始按照第四階段的規定運作,小學一至三年級及中學中三至中四學生將率先在當天返校。
“小學四至六年級及中學預備班、中一和中二則將在11月8日返校。”
教育部補充,上述宣佈也適用於在教育部註冊的私立教育機構。
教育部也呼籲,沒有在教育部下注冊的學校使用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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