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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9pm 18/10/2021

健康思维基金会

阿末扎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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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案

阿末扎希案 | 主控官:无需再补强证据 “扎希指示秘书付款属实”

阿末扎希连日来佩戴拥有自己名字的口罩到吉隆坡法庭面审。(马新社照片)

(吉隆坡18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的贪污、洗钱及失信案的首席主控官拿督拉惹罗兹拉副检察司说,阿末扎希指示其前执行秘书玛兹丽娜使用健康思维基金会的支票是不可忽视的基本事实。

她说,玛兹丽娜的证据是可信的,没有必要举出独立证据来进一步补强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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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兹拉在控方进行口头陈词的第7天,提出理据反驳辩护律师团队;罗兹拉主张阿末扎希应被控12项失信罪,并指本案第90名证人玛兹丽娜实际上是根据被告的指示进行付款。

“法官阁下不应忽视这个事实。在支票签发的所有案发时间内,她都是按照被告的指示行事。”

她说,无论是签发支票还是在支票盖章,用于支付信用卡或购买保险和缴付路税,玛兹丽娜都必须按照被告的指示准备支票。

应查明签发知情非测试能力

她说,玛兹丽娜作为执行秘书的工作能力,在本案中不是课题,反之,应查明究竟被告是否对有关支票的签发知情。

“即使法官阁下可能认为她不是一个可靠的秘书,我也不认为她会成为年度最佳秘书;不过,我们在这里并不是为了测试她写支票、理解和阅读信用卡月结单的能力,我们是要查明真相,即她是否在被告知情、批准或同意的情况下,签发相关支票。”

辩方律师哈密迪在此前陈词时主张玛兹丽娜是不称职的秘书,在缴付阿末扎希信用卡款项时,因疏忽、粗心犯下超过应付款额、延迟付款的错误,因此她必须为所犯的过错负责,而不是由被告负责。

罗兹拉也反驳辩方指玛兹丽娜的证据需要进一步补强的主张,即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同意使用支票支付信用卡账单。

“这些证据的性质,不可能有人记录下来放在日记中,比如在日记中说明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已经同意,因此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强的证据是不可能的。”

玛兹丽娜非共犯 证据成立

她说,除非玛兹丽娜是协助被告犯案的共犯,但控方主张在法律上,玛兹丽娜不是共犯,其证据在本案是成立的,不需要独立证据进一步补强其证据。

也是巫统主席的阿末扎希面对47项控状,分别是12项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控状,案件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上千万令吉的资金。

此案于下午续审,承审法官为拿督科林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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