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健康思維基金會的貪汙、洗錢及失信案的首席主控官拿督拉惹羅茲拉副檢察司說,阿末扎希指示其前執行秘書瑪茲麗娜使用健康思維基金會的支票是不可忽視的基本事實。
她說,瑪茲麗娜的證據是可信的,沒有必要舉出獨立證據來進一步補強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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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茲拉在控方進行口頭陳詞的第7天,提出理據反駁辯護律師團隊;羅茲拉主張阿末扎希應被控12項失信罪,並指本案第90名證人瑪茲麗娜實際上是根據被告的指示進行付款。
“法官閣下不應忽視這個事實。在支票簽發的所有案發時間內,她都是按照被告的指示行事。”
她說,無論是簽發支票還是在支票蓋章,用於支付信用卡或購買保險和繳付路稅,瑪茲麗娜都必須按照被告的指示準備支票。
應查明簽發知情非測試能力
她說,瑪茲麗娜作為執行秘書的工作能力,在本案中不是課題,反之,應查明究竟被告是否對有關支票的簽發知情。
“即使法官閣下可能認為她不是一個可靠的秘書,我也不認為她會成為年度最佳秘書;不過,我們在這裡並不是為了測試她寫支票、理解和閱讀信用卡月結單的能力,我們是要查明真相,即她是否在被告知情、批准或同意的情況下,簽發相關支票。”
辯方律師哈密迪在此前陳詞時主張瑪茲麗娜是不稱職的秘書,在繳付阿末扎希信用卡款項時,因疏忽、粗心犯下超過應付款額、延遲付款的錯誤,因此她必須為所犯的過錯負責,而不是由被告負責。
羅茲拉也反駁辯方指瑪茲麗娜的證據需要進一步補強的主張,即必須有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同意使用支票支付信用卡賬單。
“這些證據的性質,不可能有人記錄下來放在日記中,比如在日記中說明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已經同意,因此要求提供進一步補強的證據是不可能的。”
瑪茲麗娜非共犯 證據成立
她說,除非瑪茲麗娜是協助被告犯案的共犯,但控方主張在法律上,瑪茲麗娜不是共犯,其證據在本案是成立的,不需要獨立證據進一步補強其證據。
也是巫統主席的阿末扎希面對47項控狀,分別是12項失信、8項貪汙及27項洗黑錢控狀,案件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上千萬令吉的資金。
此案於下午續審,承審法官為拿督科林勞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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