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讯)34岁香港女星江若琳(原名江玲)与前经纪人公司寰宇缠绕7年的合约纠纷,今于高等法院续审。江若琳首度在庭上任证人接受原告人代表律师提问作供,期间多次被问到哽咽落泪,更一度哭至未能作供,法官要休庭5分钟让她冷静才能继续审讯。
江若琳作供时提到工作期间,要自行负担包括服装费、自己及工作人员的车费、膳食费,曾向公司反映,但寰宇艺人经纪人部高层杨剑标称是公司规矩,亦以影响接工作身价,以及被传媒拍到会遭人觉得她“捞不起”,更不准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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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强调当初进入娱乐圈是误打误撞,并表示当年只有18岁的她,被寰宇要求赶紧签约,更指她牙齿不美要立即去整牙,更建议她拔完所有牙再做换一排整齐牙齿;当时她对这提议有点愕然,询问医生意见指她还是发育时期,不建议她这样做,她亦不认同此做法,所以选择花2年时间箍牙。
被前经纪人扔玻璃杯
谈到2014年才就合约寻求法律意见,江若琳称因经历了经纪人向她扔玻璃杯一事,只有找律师和报警两条路可选择,“当时律师有建议我报警,但我觉得大家无论如何都合作了10年,到今时今日我都还是希望和他们好来好去,我从来没想到会搞成今天这样。”
江若琳2013年凭电影《高举·爱》提名《第32届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礼》最佳女主角,她出席颁奖礼的裙价值8万港币(约4.2万令吉)。控方律师质疑她宁花8万买裙而弃公司安排的服装赞助,表示有问公司可不可以当一个奖励出一半,但杨剑标说公司不会赞助,边说边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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