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5名學生前年參與了“反修例”運動的示威和衝突,週二被法院重判入獄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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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修例”爆發後,11月11日有人在中大發起“黎明行動”,隨後大批學生及示威者佔據校園及通往校園的行人橋,一些人向橋下的高速公路投擲雜物堵路,期間與警方發生衝突。
示威及衝突期間,警方曾進入校園施放催淚彈並拘捕上述5名中大學生,隨後起訴他們暴動罪及違反“禁蒙面法。”
5名被告早前在法庭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刑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另外,商業電臺報道,5名被告是符凱晴、劉晉旭、高志斌、陳歷釋及許貽顓。
2年前的6月9日,泛民主派組織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草案,開啟了香港歷來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一場政治運動。
媒體今年6月整理的資料,事發2年來,警方拘捕了1萬260人,當中750人涉及暴動罪。 (互聯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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