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名的头绪不难理,不会剪不断,理还乱!应该尊重非穆斯林权益,别将饮酒泛政治和宗教化,Timah争议应该尽早打住,别再延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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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国产威士忌“Timah”最近在美国旧金山世界烈酒大赛中脱颖而出获得银奖,这款由永百成酒业(Winepak)酿造的烈酒,品牌尚未在国内打响名号,却因宗教人士对Timah一字有意见而群起挞伐,正反双方沸沸扬扬的讨论,却教制造商坐收价值千金的免费广告。
在管理学上这是效果很好的话题行销,报章媒体排山倒海的报道,让Winepak省了很多广告宣传的银子和力气,只要Timah不是“毒酒”,这场风波平息后,好酒者必定先试为快。
Timah是马来文的“锡”,酒商是以纪念19世纪中叶,将威士忌引进大马的英国人特里斯特朗·史匹堤,这位仁兄也是第一位派驻霹雳州的英殖民政府官员,霹雳州产锡,所以这款威士忌即以Timah命名,故事兼具简单俐落、溯本追源,我们看不出有什么毛病?就是酒名而已。
对Timah威士忌怀有疑虑的穆斯林认为,用“马来名字”作为威士忌的品牌,会“误导和迷惑”穆斯林;我们认为这个论调对虔诚的穆斯林极其不敬,聪明的教徒怎么会因为一个单字就被误导和迷惑?
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就说:“所有的穆斯林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远离酒精!”这句话掷地有声,我们不必怀疑。
有反对者认为,这个单字是先知穆罕默德小女儿“Fatimah”的简称或绰号,所以理当禁用。这一点我们无从置喙,但端依布拉欣则说:“Timah不是伊斯兰名字,也不是人的名字,更应该是金属(锡)的名字……”这句话也是唾沫成钉!
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依德里斯阿末认为,Timah会造成社会和宗教混淆,具有挑衅意味,这种事不应该在大马发生。这间酒厂意欲何为?所以应该更换品牌、名字和照片!
依德里斯阿末和端依布拉欣两人彷佛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
Timah到底合法吗?副财长哈菲兹慕沙说,酒名是卫生部批准,政府无法控制大众对酒牌名字的看法,这么说来,酒名的头绪不难理,不会剪不断,理还乱!
华总会长吴添泉就说,饮酒是华人的日常生活,在贯彻“大马一家”理念下,应该尊重非穆斯林权益,别将饮酒泛政治和宗教化,Timah争议应该尽早打住,别再延烧。
华人喝酒,比较关心的是喝酒理当适量,酒一直是人们忠诚的挚友。曹操《短歌行》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杜康就是美酒,酒能浇愁,不就是忠心不二,不弃不离的老友?看来没有不好。
唐宋诗词14余万首,十之四五都与酒有关。《唐·王维·渭城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宋·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明·杨慎·临江仙》:“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所以,酒和文化相互依存!
酒和中华文化脱离不了关系的,是华人生活的一部分,但喝酒也有不好,不能鼓吹。夏朝国君夏禹曾经喝了仪狄酿造的酒(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逐疏仪狄,绝旨酒。)说:“后世必有以酒亡国者。”而戒酒。
今人喝酒是牛饮或浅酌,可各取所好,但别酒后乱性或开车,而祸人害已;如此喝酒才能师出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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