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22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的“外國簽證系統(VLN)貪汙案”今日在沙亞南高庭續審,被傳召供證的前內政部副秘書長蘇力雅尼透露,要求營運商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繼續處理外國簽證系統的決定,是來自時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指示。
信函會議記錄記錄指示
作為此案第四名供證者的她說,這項決定有清楚記錄在時任首相於2010年5月23日致函給阿末扎希的信函(ID 25)中;阿末扎希當時擔任副首相兼內政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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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還有另外3個會議記錄,包括2013年5月23日、2014年1月20日及2015年10月27日,都有顯示這項指示來自時任首相。
“會議通知YB(阿末扎希),這項計劃需繼續進行,是首相的指示,所以合約問題必須解決。阿末扎希被通知,這家公司已獲頒電子簽證合約,所以要求繼續履行合約。”
不過,對於信函上的“註解”是誰的筆跡一事,蘇力雅尼坦承無法確認是誰的字跡。
第5證人:前首相署國會事務部副秘書長
希芭:任副揆巫統主席
“扎希月薪津貼逾4萬”
另外,第五名供證的前首相署國會事務部副秘書長希芭則在庭上指出,從2016年至2018年5月出任副首相和巫統主席職的薪金和津貼,一共是4萬4382令吉15仙。
她說,據阿末扎希當時的等級,可獲薪金是1萬8168令吉15仙,並且每月津貼則可得2萬6215令吉。
“阿末扎希作為政府內閣成員,曾於2004年3月27日出任旅遊部副部長、2006年2月17日出任新聞部副部長、2008年3月19日出任首相署部長及2009年4月10出任國防部長;他也在2013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9日出任內政部長,並在2015年7月29日至2018年5月9日兼任副首相。”
她補充,據國會議員法令,聯邦政府副部長職於2004至2008年的薪金為每月1萬零847令吉65仙;部長職在2008至2015年的薪金是每月1萬4907令吉20仙。至於副首相職(2015至2018年),每月1萬零818令吉1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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