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 150 (3) 条文,紧急状态法令被撤销,但这并不会影响在该法令下所运行的任何事项。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表示,撤销了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不会排除目前正在调查的案件及该法令下的法庭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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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也意味,即使该条例已经被撤销,但只要是发生在该法令下的罪行,依然是被视为有效。
他说,从3月21日至10月7日期间,在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下被调查或提控的30宗散播假新闻案件,不会因为该条例被撤销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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