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26日法新電)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二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違反《毒品管理法》案進行一審宣判,裁定李在鎔有罪,判處其罰金7000萬韓圓(約25萬令吉)。李在鎔本月早些時候承認濫用麻醉藥物。
李在鎔涉嫌從2015年1月至去年5月,在首爾市江南區一家整形醫院非法注射了41次非醫療目的的丙泊酚。異丙酚通常是一種醫用麻醉劑,但有時也用於娛樂性使用。2009年,流行天王邁克爾·傑克遜因服用過量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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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鎔是三星帝國的實際控制人,並在《福布斯》富豪榜上位居第238位。法院今次開出的罰金僅僅佔他102億美元(約423億令吉)身家的0.0006%。
在韓國,濫藥一般被視為輕罪。韓國檢方最初提議對他處以5000萬韓圓(約17.8萬令吉)的罰款,並簡化程序,無需帶上法庭。
不過法院駁回了檢方的要求,並下令進行審判。
法官張永彩(音譯)表示:“考慮到被告人所承擔的社會責任,注射的數量也非常高,犯罪性質也不輕。”
他說:“不過他已承認注射藥物,此前也從未被判有罪。”
李在鎔今次被處以7000萬韓圓及收取1700萬韓圓(約6萬令吉)的額外費用。法官勒令要求他反省,並呼籲“採取措施,勿讓你的孩子為此蒙羞”。
身穿深色西裝、戴著口罩的李在鎔進入法院時一言不發,並回避記者的提問。
53歲的他本月早些時候開庭審理期間向法庭道歉,稱“因為我個人事情引起了這樣的麻煩和擔憂”,但他堅稱注射是“出於醫療目的”。
儘管這筆罰金對他雄厚的家底無足輕重,但本案令這名三星掌門人和三星集團再次陷入公關危機。李在鎔過去5年一直被官司纏身,包括涉及一個龐大的腐敗醜聞。
2017年,他因賄賂、挪用公款和其他罪名,被判兩年半有期徒刑,這些罪名與導致韓國前總統朴槿惠下臺的貪汙案有關。兩個月前,他被提前釋放,被視為韓國以經濟為由,釋放因腐敗或逃稅而入獄的商界領袖的最新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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