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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45am 27/10/2021

谎报行踪

谎报行踪

提供假資料謊報行蹤 武漢夫妻罪成11月下判

提供假资料谎报行踪 武汉夫妻罪成11月下判
胡俊(左)和妻子石莎(右)昨天被判提供假資料謊報行蹤罪成,案展11月10日下判。(圖:聯合早報檔案照)

(新加坡27日訊)武漢夫妻不承認向新加坡衛生部人員提供假資料謊報行蹤,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天判兩人罪成。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來自武漢的中國籍男子胡俊(39歲)和在新加坡陪讀的中國籍妻子石莎(37歲),他們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牴觸傳染病法令的控狀。兩人被指提供假資料,隱瞞胡俊從去年1月22日至29日的六個行蹤,石莎也被指謊報另兩次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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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是獅城第16起冠病確診病例,他在去年1月22日抵新,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石莎因曾與胡俊有過密切接觸,2月1日接到隔離令。

被告夫妻倆是首兩名在冠病疫情期間牴觸相關法令而被提控的人,也是不認罪而開審的首兩人。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數名追蹤人員當時詢問夫妻倆的行蹤時,都以簡單的華語溝通,因此不存在語言誤解的情況。即使聽不清楚或不理解,他們也能要求對方重複問題。

控方的立場是,夫妻倆為了保護隱私,避免胡俊確診冠病的消息見報後會影響身邊的人,兩人曾因此商討如何回應衛生部屬下的追蹤人員,從中隱瞞部分行蹤。

胡俊抗辯時稱,他對新加坡的地名不太熟悉,不清楚部分地點的名字,而追蹤人員提問的方式又非常針對性,他沒有機會作出補充。石莎也指,她和追蹤人員對話猶如“雞同鴨講”。

辯方律師表示,追蹤人員記錄夫妻倆的行蹤時,可能存在誤差或在翻譯時不夠準確。

法官最終表示,沒有理由不能相信控方證人的證詞和呈堂的證據,認為控方的舉證充分,“排除合理性懷疑”。

庭上揭露,兩被告都曾在中國當公安,兩人的大女兒從2019年開始在新加坡讀書,而石莎就在新加坡陪伴女兒。

案展11月10日下判。(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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