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2020年總稽查司報告揭露,大馬大道局沒有按照規定向8家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收取租用行政辦公樓的租金,導致政府蒙受277萬令吉的損失!
其中,沒有收取租金的最長時期長達17年,最短則是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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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局沒按規定收取
報告寫道,上述提及的行政辦公樓租金一律為每棟一年1萬令吉,涉及8家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分別是:
1. 馬新第二通道(3棟行政樓,10年沒收租金)
2. 南北大道第二中環銜接公路(11棟行政樓,12年沒收租金)
3. 蕉賴加影大道(2棟行政樓,9年沒收租金)
4. 北海居林大道(2棟行政樓,10年沒收租金)
5. 檳城第二大橋(2棟行政樓,9年沒收租金)
6. 新巴生河流域大道(4棟行政樓,7年沒收租金)
7. 檳城大橋(1棟行政樓,14年沒收租金)
8. 精明隧道(1棟行政樓,17年沒收租金)。
上述8家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分別擁有不同數量的行政辦公樓,最少的有1棟,最多的南北大道第二中環銜接公路有11棟行政辦公樓。
對於上述狀況,工程部於今年5月3日給予的解釋是,這筆277萬令吉的租金會在與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完成簽署抵押協議後收取。
3209萬商販租金沒交政府
另外,稽查報告表示,大道局的大道小販及商店名單也發現,8家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在2019年及2020年,在租用的商用地段,收取了3209萬令吉的收入。
然而大道特許經營權公司在沒有簽署抵押協議及獲得工程部批准下,收取了相關租金,導致原本應該給予政府的收入,卻沒有交給政府,而讓政府蒙受這筆損失。
針對此事,工程部截至5月3日的解釋是,雖然已經展開多次抵押協調會議,但是迄今仍無法與大道公司簽署抵押協議,而目前只有南北大道公司開始進入準備簽署協議的過程。
針對上述狀況,總稽查司報告建議,工程部需要確保大道公司儘快與土地及礦物局(JKPTG)完成簽署抵押協議,確保大道公司的行政樓租金及大道的商用地段收入能夠納入為統一基金的國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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