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总检察署正研究1952年国会议会(特权及权力)法案的数项强化及修正建议,同时恢复在1992年废除的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
《马新社》报导,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说,相关的建议书预料将在今年11月杪,交给主持国会委员会的下议院议长和上议院主席,以期能进行国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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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没有办法完成(在相关期限及研究结果),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必须向我作出解释。”
“为什么无法?因为这两件事是‘常规’,不是意料之外的事,一个是要恢复(国会服务法令),另一个(国会议会法案)则只有两项修改。”
他今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上,这么表示。
1952年国会议会(特权和权力)修正案拟议提高藐视议会的罚款额,从原有的1000令吉增至2万令吉,另一个修正则是与议员的行为操守有关。
他也预料上述事宜能赶得及在上议院于12月复会之前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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