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政府是認真看待國內貧窮,作出針對性部署並不難,特別是趁政治停火、經濟重置和邊境封鎖之時,沒有比現在更好時機,重新調整我國的房屋和人力資源總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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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出消除貧窮的口號很容易,但政策執行往往卻是個大問號。這是為什麼時至今天已來到第12個大馬計劃,焦點依舊在消除貧窮。雪上加霜的是,疫情這兩年讓更多人陷入了貧窮困境。
貧窮的面貌有多真實?根據失去收入援助金(BKP)申領,受疫情影響而失業的國人達到87萬名,佔了就業人口5%。就算保住飯碗,國家統計局也預測約60萬來自M40中等收入家庭因疫情導致收入大跌,而降入B40低收入家庭級別。
僱員公積金局最近更透露,疫情之後將近一半會員只有少於1萬令吉存款。來自底層B40低收入會員中,他們的儲蓄中位數下降了60%;M40中等收入會員則下降了17%,但是來自T20高收入會員卻上升了8%。這顯示,收入越低者,遭到疫情的打擊則會更大。更何況,這尚未包括大部分不是公積金會員的赤貧者。
過去,政府部門之間無法協調整合,各自為政,是讓扶貧政策往往無法精準到位的主要關鍵。例如,婦女、家庭與社區發展部副部長在國會坦誠,政府在疫情期間提供的福利援助,仍然沿用舊有的貧窮線收入標準,目的是“為了減輕政府財務負擔”。事實上,國家統計局已在2019年將貧窮線收入從每月家庭收入980令吉上修至2208令吉。
另一方面,許多用作扶貧的津貼和計劃,都存在遭到濫用或精英階級中飽私囊。反貪汙委員會本週就逮捕了16名因涉嫌挪用印裔社會轉型單位(MITRA)撥款的公司董事,這些高達數千萬令吉的挪用款項原本旨在推動印裔同胞的社會經濟計劃。
同樣的,政府推出可負擔房屋計劃,部分計劃的購買條件已悄悄從最初“只能自居”改為“可租給本地人”,不但違背了政府當初欲推動“居者有其屋”的宗旨,也助長髮展商們掛羊頭賣狗肉。
對弱勢家庭而言,最需要的是制度化的社會安全保障網,並從居住和就業開始。因為租金往往佔據了家庭收入的大部分開銷,但卻因工作容易受大環境影響而造成他們長期處在不穩定的租屋狀態。提供租金合宜的公共房屋,能讓弱勢家庭專心工作,也有更多可支配收入充作孩子的教育費,以及為將來升級購買市場房屋而做好儲蓄準備。
政府應該重新檢討現有可負擔房屋計劃,並轉向增加針對弱勢家庭、只租不賣的公共房屋供給量,因為公共房屋才是消除貧窮關鍵。實際上,單是吉隆坡,就有許多政府計劃名下的可負擔房屋因供過於求或市場因素滯銷,甚至必須讓房地產經紀包銷,或把土著保留單位釋出公開銷售。
第二則是就業。若要實現第12大馬計劃目標,漸進提高國人收入,就應認真檢討現有國內人力資源結構,特別是我們能否減少依賴外勞,並把工作優先讓給國人、特別是低收入人士?現在農業、建築和製造領域都面臨人力嚴重短缺,餐飲和零售服務業也正逐漸復甦,政府應該趁機提供這些領域業者誘因聘請本地人,如津貼或稅務減免,而非又開始在計算需要引進多少外勞。
假使政府是認真看待國內貧窮,作出針對性部署並不難,特別是趁政治停火、經濟重置和邊境封鎖之時,沒有比現在更好時機,重新調整我國的房屋和人力資源總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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